簡述古代婚姻六禮五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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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古代婚姻六禮五百字

六禮,漢族婚姻儀禮。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納彩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六禮去求婚。問名,即男方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納吉,即男方將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後,在祖廟進行占卜。納徵,亦稱納幣,即男方家以聘禮送給女方家。請期,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親迎,即新郎親至女家迎娶。隨着社會的進步,這六禮已被新式婚俗所取代。

《禮記·昏義》《唐律》和《明律》規定“婚”的程序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告期和親迎,也稱“六禮”,即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盪,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漢族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徵。《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六禮始於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婚姻程序,雖幾經變遷,但基本上沒有脱離六禮的範圍,在唐律、明律中都有類似的規定。這種婚姻程序是漢民族特有的一種風俗習慣和民族特色傳統文化

樑思成三書六禮娶徽因

通常與[三書]合稱[三書六禮]。

在20世紀初逐漸形成了一套新式婚俗,即文明結婚。“無媒婚嫁始文明,奠雁牽羊禮早更。最愛萬人齊着眼,看儂親手挽郎行。”新人突破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枷鎖,婚禮儀式力求簡化(由證婚人宣讀禮堂所備證書,各方代表代表頌詞,主婚人宣讀訓詞,來賓唱文明結婚歌或奏樂等),拜天地、鬧洞房等封建迷信習俗也被逐一剔除。

隨着人們日益重視婚姻,於是對完成婚姻關係的過程就逐漸有了一套約定俗成的禮儀,就是我們常説的“六禮”,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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