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志願者可以做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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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志願者可以做哪些事情

1、協助教師完成室內、外活動,保證配合教師保證幼兒安全。如:穩定個別幼兒情緒、參與教學活動、為幼兒發放水杯。

2、組織家長有序的坐在指定區域並保持安靜。

3、督促家長能自覺地將(幼兒、家長)用過的物品放回原處,保持室內、外環境的整潔有序。

4、及時同教師反映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問題及家長們的意見,以利於今後工作的更好開展。

1、 成立社區家委會

制定規範化的家委會制度,明確分工,且在每期課程開始前召開家長會宣讀清楚,樹立家長社區責任意識。定期召開家委會,進行彙報、總結、提升。

2、 設立“親子班長日”

即家長和孩子共同承擔當日課程的執勤工作、班長工作,共同負責簽到、維護秩序、帶領孩子如廁洗手、防止打鬧行為、拍照等等,各家輪流值班,讓家長為孩子樹立模範作用。

3、 上課期間組織家長活動

可在孩子上課的期間組織老年家長進行手機培訓,青年家長進行親子教育、志願服務等相關活動或課程,提高其對於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4、 家長利用自身優勢帶領活動

如根據自己的職業、特長、資源等,鼓勵並輔助其帶領班級小朋友開展一些活動,如參觀工作單位、擔任美食小助手、體驗小牙醫等等,教育並非只是老師的事情,更重要是家長潛移默化的影響,每個人都要有社區教育的參與感和責任意識。

5、 以志願積分換取公益服務

家長做社區志願者可獲取志願積分,積累到一定分數方可換取兒童公益課名額。

6、加強社區教師公益心,明確班級志願者培育任務

對教育機構准入門檻進行拔高,除了教師能力,更要有公益心,能夠積極帶領孩子、家長參與社區志願服務。各班級需設定志願者培育任務,或按照學生數量比例培養,或自行認領培育人數等。社區教師要有意識地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引導、培育,重視家長的參與作用。

7、樹立教師競爭意識

每學期末由社區、社區社會組織、社工機構、家委會代表等組成評審團為各教育機構評分,除了對教師的教學水平進行評分外,志願者培育人數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評分標準。分數高者允許擴班,否則減班或整改、淘汰,督促各教育機構加強自身管理和志願者的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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