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與事有什麼區別

來源:魅力女性吧 1.3W
故事與事有什麼區別

“一個放羊的孩子被狼吃了。”

如果我們這樣講述,就是事兒。

“一個放羊的孩子因為再三説謊,以致呼救時無人相信,最終被狼吃了。”

這樣講,就是故事了。

事兒只是事兒,是發生過的經歷,從敍事層面説,與我們説的“流水賬”非常接近。而故事是經過講述者的價值與情感過濾,重新建構出來的(所以嚴格地講,故事就是故事,不存在“真實故事”,縱使故事會為我們帶來真實的心理感受)。

我們需要具備同理心的天賦、年老的靈魂,併為刻意訓練投入時間,才能把事兒講成迷人的故事(關於如何從整體到細部搭建出動人的故事,我已經寫過很多方法論與實例,就不再重複)。

但很遺憾,從審美上講,故事未必比事兒高級。比如《局外人》就更像一連串發生的事兒,很難稱得上是個故事,但不妨礙它是頂級的文學作品(當然完成這樣的作品比寫故事難太多)。

故事的整體搭建是明顯包含因果的。想想“狼來了”的故事,因為孩子再三説謊,所以失信,被狼吃掉。

由於緊密的因果貫穿,編排縝密的故事看上去仍像是精美的提線木偶——哪怕我們技藝精湛,能讓木偶做出與人類精度相同的動作,但那些拴在木偶上的尼龍細線仍會在燈下發出閃光,提醒着講述者:這一切終究是刻意編排,所有因果也滿含個人理解的侷限。

另外,“狼來了”這個故事的根兒,是講述者試圖規勸孩子不要説謊——這多少懷有一點人類的自大(這是我對故事本身的一點反思)。

假如你和這個放羊的孩子一起長大,他住在你的隔壁,來你家吃過飯,替你出過頭,也因為自己的面子做過帶有英雄主義色彩卻尷尬的事。13歲那年,某天你頂撞父母,被罰禁閉,沒有和他一起出門。傍晚時分,你聽説出事了,他死了。幾年後,這件事變成了流傳在周圍村莊的育兒故事——一個男孩因為再三説謊被狼吃了。但你的心裏只有疑惑:一個童年的夥伴、一個人,可以就這樣死去嗎,這一切到底是為什麼你想寫些什麼,試圖回憶和他相處過的細節。你很難搭建完整的邏輯,只有悲傷在文字間流淌。

相對故事,“事兒”是事情發生的本身,雖然有先後發生的時間順序,但在很大程度上脱離了因果。《局外人》中,默爾索殺的阿拉伯人與他沒有任何關係,太陽烘烤出的汗水滴進他的眼球,接着,他扣下扳機。沒人能總結出他具體的殺人動機,但我們會在其中感受到更微妙的情感與更高級的真實。

為了仇恨或是制度殺人,這樣的故事是容易講述的,但在迷茫中殺人才是更可能、更真實的。

勵志和彼岸帶有欺騙性,我們並不真切知道一件事的所有緣由,也不知所行的路通往哪裏①。相比故事而言,“事兒”更貼近生命混沌茫然的狀態,顯得高級。

人類的信條是因果律,如果背離,我們將墜入黑暗的深淵。但在光的雙縫干涉實驗②中,是先果後因的(光在我們看它之前,已經知道了我們有沒有看)。我無意讓大家跳出因果,只是提供一點驚悚的事實,試圖打開一種審美的可能。

當我們放下因果,進入時間本身,那些提着木偶的線在我們手上癱軟下去,木偶的肩膀卻自發出現不易覺察的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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