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服刑如何申請監外執行

來源:魅力女性吧 8.47K
未服刑如何申請監外執行

1、申請監外執行的程序: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批准。

第一,由罪犯所在監獄監區或分監區區務會討論通過,報獄政科討論並邀請駐監獄的檢察院(組)人員列席參加,初審同意後,進行病殘鑑定。

第二,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文件。

第三,對於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應當填寫《罪犯保外就醫徵求意見書》,徵求罪犯家屬所在地公安機關意見(在辦理省內保外就醫或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時,不需要徵求公安機關的意見),並與罪犯家屬聯繫,辦理取保手續。

第四,對需要保外就醫的罪犯,由監獄填寫《罪犯保外就醫審批表》,連同《罪犯保外就醫徵求意見書》、有關病殘鑑定和當地公安機關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局審批等。

第五,對批准保外就醫的罪犯,監獄應當辦理出監手續。第六,保外就醫罪犯由取保人領回到當地司法局報到。

這個監外執行前提條件是,服刑人員如果是身體有問題,需要治療否則會危機生命安全的

或者是所犯罪名,對社會沒有造成嚴重影響,有投案自首表現,或者是能夠有對案件破除,提供了重要線索有立功表現,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監外執行,或者法院會諒解給予監外執行。

監外執行怎麼進行申請:

1、申請監外執行的程序: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批准。2、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查決定。3、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批准的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