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怒打行賄人簡略的語言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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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貞元年間,著名詩人白居易考中進士後,被派往陝西周至當縣令。他剛上任,城西的趙鄉紳和李財主就為爭奪一塊地跑到縣衙打官司。為了能打贏官司,趙鄉紳差人買了一條大鯉魚,在魚肚中塞滿銀子送到縣衙。而李財主則命長工從田裏挑了個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滿銀子送了來。收到兩份“重禮”後,白居易吩咐手下貼出告示,明天公開審案。第二天,縣衙門外擠滿了看熱鬧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後問道:“你們哪個先講?”趙鄉紳搶着説:“大人,我的理(鯉)長,我先講。”李財主也不甘示弱説:“我的理(瓜)大,該我先講。”白居易沉下臉説:“什麼理長理大?成何體統!”趙鄉紳以為縣太爺忘了自己送的禮,連忙説:“大人息怒,小人是個愚(魚)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説:“本官耳聰目明,用不着你們旁敲側擊,更不喜歡有人暗通關節。來人,把賄賂之物取來示眾。”衙役取來鯉魚和西瓜,當眾抖出銀子,聽審者一片譁然。白居易厲聲喝道:“大膽刁民,膽敢公然賄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四十大板!”趙鄉紳和李財主嚇得癱倒在地,衙役把他們拖到一邊狠狠地打了起來,眾百姓無不拍手稱快。杖刑完畢,白居易斥道:“周至縣就是被你們這些不法之徒攪得烏煙瘴氣,今日責打,就是要你們今後奉公守法,老實做人。至於這些行賄的銀子,我看就用來救濟貧苦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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