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游泳池審批流程
流程如下:
一、須辦證照
(一)《營業執照》
(二)《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
(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
(四)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備案登記表
二、申請材料
除特別説明之外,材料均為一式一份。
(一)有限公司設立提交材料
1、《開辦游泳館申請書》(有限公司用)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4、董事、監事、經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複印件。
5、住所使用證明。
(1)屬於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屬於自有房產但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縣(市、區)政府房產管理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類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管委會)或者居(村)委會等機構出具的場所證明。
場所證明內容須包含場所的具體地址、權屬主體以及出具機構同意該場所用於經營用途的意見。購買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購房合同複印件及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材料複印件。
(2)租賃(借用)房屋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和房屋權屬證明。租賃(借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和賓館、飯店(酒店)營業執照複印件。租賃市場鋪位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提交鋪位租賃合同和市場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3)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屬城鎮房屋的,應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
對利用住宅從事電子商務、設計策劃、文化創意、軟件開發、信息服務、管理諮詢等不存在安全隱患、環境污染、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身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市場主體。
辦理工商登記時,可免予提交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應提交包括遵守相關法律規定,遵守公序良俗,若存在污染、擾民等情形,主動消除不良影響,並辦理住所變更登記的承諾。
6、《名稱自主申報承諾書》。
(二)公共場所衞生許可提交材料(已整合至申請書,無須另行提交材料)
(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提交材料
1、體育設施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説明性材料(附件1-1申請人自行檢查提供或檢驗機構、認證機構檢查出具,需要合格證明的須出具合格證明)。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游泳救生員職業資格證書及複印件,不從事游泳培訓的無需提供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相關材料。
3、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搶救操作規程、溺水事故處理制度、救生員定期培訓制度以及治安保衞、安全救護、衞生檢查、設備維修、人員服務崗位責任制度等)書面材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提交材料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2、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消防產品供貨證明及消防產品目錄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材料抽樣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4、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6、建設單位的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7、國家建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的自動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地下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鋼結構防火塗料噴塗施工記錄,建設單位組織的消防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以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説明等文件資料。
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
清遠市連州分廳提出申請,上載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
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
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
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
《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
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
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
後,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行政服務
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
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後予以正式受
理。
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提出審查意見,出具《特殊審查期限告知
書》,組織實地核查,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
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後作出審查決定。符合
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出具《高危險性體育
項目經營許可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
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
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
《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
後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務
中心領證窗口領取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