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沒之古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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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登記並沒收其所有財產(上繳國庫)。
“籍沒”出處
明宗立,下詔暴謙罪,斬於洛市,籍沒其家。
“籍”,現代漢語規範一級字(常用字),普通話讀音為jí,最早見於秦系簡牘中,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字。“籍”的基本含義為書,書冊,如古籍、書籍引申含義為登記隸屬關係的簿冊隸屬關係,如籍貫、户籍。
在現代漢語中,“籍”字還有登記的含義,如籍夫、籍名。
登記並沒收其所有財產(上繳國庫)。
“籍沒”出處
明宗立,下詔暴謙罪,斬於洛市,籍沒其家。
註釋:立:指天子登基。暴:公佈,公開斬於洛市:狀語後置,正常語序為“於洛市斬”,譯為“在洛陽街頭斬首籍:登記,這裏是“抄沒,沒收”的意思。 
[譯文]:明宗登基後,下詔書公佈了孔謙的罪行,將他在洛陽街頭斬首,抄沒他的全部家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