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請條件湖南郴州市
申請人年齡原則上在18-65歲之間,申請公租房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公租房家庭成員中作為申請人的須具有城市規劃區域內居民户口
2.申請公租房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名是在城市規劃區域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以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以下類同)
3.無私有不動產或人均面積低於城市住房保障面積及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和直管公房。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公租房家庭成員中作為申請人的須具有城市規劃區域內居民户口
2.無私有不動產或人均面積低於城市住房保障面積及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和直管公房。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
1.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未滿5年
2.與城市規劃區域內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申請之日前在城市規劃區域內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任意一種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申請園區公租房的可適當放寬條件,由園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審核
4.無私有不動產或人均面積低於城市住房保障面積及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和直管公房。
(四)外來務工人員家庭
1.申請人須持有城市規劃區域內居住證,且申請年度仍持有居住證的
2.與城市規劃區域內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截止申請之日止,在城市規劃區域內以用人單位名義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任意一種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申請園區公租房的可適當放寬條件,由園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審核
3.無私有不動產或人均面積低於城市住房保障面積及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和直管公房。
(五)優先保障人員
對搶險工程、市政府重點項目、棚改户及各類有關文件明確需要優先保障的可以優先保障,條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