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政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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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政治內容

一、漢代的政府組織

我們都知道,中國自西周之後、秦始皇統一六國前,是實行分封制的,沒有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西周雖然是天下共主,但是西周的周圍卻有許多個小國家。這些國家有自己的政府、軍隊和人民,是完全獨立的,只是名義上仍然要尊奉西周為天下共主。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廢除封建制,開始實行郡縣制。這個時候,才有了統一的中央政府,郡和縣也就緊密地隸屬於中央。秦代二世而亡,漢代承襲秦制。為了講清楚漢代的政府組織,我將從皇室與政府、中央政府的組織、地方政府的組織三個方面來論述。

漢代的政府組織

①皇室與政府

漢代政府是怎樣和諧穩定地運作的呢首先,漢代政府裏面有一個統一的領袖,也就是皇帝。其次,為了保證政府持續運轉,皇帝就必須要有人繼承,這個繼承人就是皇帝的兒子(沒有兒子,傳給兄弟也行)。

很多人就會説了,政府的領袖怎麼能世襲呢想那西方的羅馬和希臘,他們的領袖都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的。因此這部分人會説,漢代沒有民主選舉,再進一步,這部分人會證明中國古代政治是專制和黑暗的。

顯然這樣想是錯誤的,因為漢代的情形跟西方不同。漢代地大物博、人口眾多,又是一個農業國家,有成千上萬個農村,並且散步全國各地。我們不能苛求漢代像西方一樣,實行近代的民選制度。再一個,古代有皇帝的國家有很多,並不唯獨只有漢朝。此外,漢朝只有皇室一家是世襲的,郡守和縣令並不世襲。

最後,為了弄清楚漢代政府是怎麼組成的,我將從兩個方面來論述。

漢代政府的組成

第一,皇室與政府的職權劃分。

“皇室”和“政府”是什麼關係呢兩者是截然分開的,皇帝是國家的元首,象徵國家的統一,宰相是政府的首腦,負政治上的一切責任。實際權力並不在皇室,而在政府。

漢代的皇帝和宰相,手下各有一個祕書處。皇帝手下有“六尚”,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尚書。顧名思義,前“五尚”都是管皇帝飲食起居的,只有尚書替皇帝起草文書。宰相的祕書處,比皇帝大得多了,一共有“十三曹”,即西曹、東曹、户曹、奏曹、詞曹、法曹、尉曹、賊曹、決曹、兵曹、金曹、倉曹、黃閣。每一個曹,相當於現在的一個部門,負責一個部門的具體事務。大家可想而知,漢代的宰相祕書處有多龐大了。

第二,中央與地方的職權劃分。

中央有“三公”和“九卿”,地方有縣令或縣長。中央管理國家大層面的事,地方則管地方行政的事。中央每年要派人到地方去調查和監督,派出去的人叫“刺史”。地方必須要聽中央的指揮。

②中央政府的組織

中央政府的組織

“三公”和“九卿”

“三公”指的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管行政,是文官的首長太尉管軍事,是武官的首長御史大夫管監察,是丞相的副手,幫助丞相監察具體事務的實施(御史大夫雖是皇帝的祕書,但是事實上是丞相的副手。漢代時,丞相空缺,一般由御史大夫替補)。在古文裏,“相”有副的意思,所以丞相,就是皇帝的副官,幫助皇帝處理一切事物,並由他負責。

當然了,到了東漢,三公變成太尉、司徒和司空。太尉管理軍事,司徒管理人民,司空管具體建設事務。

“九卿”,指的是太常(管祭祀)、光祿勛(掌管宮殿警衞)、衞尉(皇帝的衞兵司令)、太樸(皇帝的車伕)、廷尉(管犯了皇帝的法)、大鴻臚(官外交的)、宗正(管皇帝的家族)、大司農(管政府財政的)、少府(管地方財政的),他們都是中央官、皇帝的家務官,俸祿都是二千石,但是都隸屬於丞相這個系統。也就是説,丞相是皇帝總管家,可以管宮廷裏面的一切事務。就連皇室的財政經濟,也都歸他管。

③地方政府的組織

地方政府的組織

漢代地方分為兩級制,也就是“郡”和“縣”。郡的長官叫“太守”,俸祿都是二千石縣的長官叫縣令(人口在萬户以上的縣級長官)或縣長(人口在萬户以下的縣級長官)。漢代大概有一百多個郡,有一千多個縣。也就是説,平均一個郡要管十來個縣。這樣分配有利於管理,是非常合理的。所以歷代很多歷史學者,一談到地方行政,幾乎一致推崇漢代。

二、漢代的選舉制度

漢代的選舉制度

西周之後、秦漢之前,也就是封建時代,做官都是世襲的。皇帝死後,皇位由兒子繼承諸侯死後,爵位由兒子繼承卿大夫死後,身份由兒子繼承。可是到了秦漢,尤其是漢武帝時代起就不同了,除了極少數官是世襲的外,其他都是選舉出來的,也就是大家所知的“察舉制”。

所謂“察舉制”,就是由地方每年向中央推選出幾個賢良之人,也就是孝子和廉士。有幸被選到的人,再通過中央舉行的考試,就有資格去地方為官。

再一個,漢代的用人,是不分階級的,士農工商,只要有才華、有本事,就有可能被朝廷徵辟。正如唐柳芳所言:

“先王公卿之胄,才則用,不才棄之。”

顯然,這樣一來,貴族不可能壟斷仕途。這樣的政府,也不可能是“軍政府”或者“貴族政府”。而只能是“讀書人的政府”或者“士人的政府”。因為那些的當官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知識分子。

當然了,漢代的選舉制度,也有很多弊端。比如,皇帝可以憑藉自己的好惡,直接任用官員,這叫作“徵召”官級官員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力,培養很多的門生,並讓他們為官,這叫作“辟舉”,等等。

但是漢代,主要還是讀書人壟斷了仕途。

三、漢代的經濟制度

漢代的經濟制度

中國古代那麼多朝代,只有漢代真正做到了“輕徭薄税”。

漢代的賦税有多低呢

十五納一,也就是繳納十五分之一的税。説是這麼説,而實際上,三十納一,也就是繳納三十分之一的税。夠低的吧。當時甚至還有人,一百納一。漢文帝時期,更是免收田税。可以説,漢朝除了漢靈帝時期,按畝斂修宮室外,始終沒有橫徵暴斂。在封建王朝,真是難能可貴了。

讓人更加值得稱讚的是,漢代還實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説,漢代的老百姓,有土地的所有權。這個時代,封建的“井田制”已經廢除,土地屬於農民,允許自由買賣。政府只管按期收田税,而不論土地的歸屬。

當然了,這樣做也有不少弊端。最顯而易見的是,漢代的農民如果把土地給賣了,就成了個佃户,要給地主幹活。而地主對佃户的租税是相當高的,有的甚至高達百分之五十。

到了漢武帝時代,情況就變得更糟了。由於漢武帝連年征戰,很快就花光了他祖父(漢文帝)和父親(漢景帝)積攢多年的財富,而農民三十分之一的田租又不易改變。漢武帝迫不得已,只得讓地方上的富商們捐款。那些人當然不願意。漢武帝沒法子,只得開始實行“鹽鐵政策”,也就是收回商人們對鹽和鐵的經營權,而改由政府直接經營。

“鹽鐵政策”在短期內雖然為漢武帝緩解了財政危機,但是它有着諸多弊端,乃至於後來遭到了激烈反對。

具體來説,有以下四大弊端:

第一,由於政治壟斷了“鹽鐵”的經營權,鹽鐵的質量也開始參差不齊,況且政府還強買強賣,這造成了農民的生活困難

第二,官營鹽鐵拘泥於一種樣式和規模,難以適應不同地區農民使用

第三,生產鹽鐵的地方距離農民生活太遠,導致運輸成本過高,加重了農民的經濟負擔

第四,嚴重阻礙了工商業的發展,不利於社會的進步。

當然了,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鹽鐵政策也有很多益處,比如打擊了富商豪強,加強了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

四、漢代的兵役制度

漢代的兵役制度

在西方,“全民皆兵制”是近代普魯士國王俾斯麥發明的制度,而我國在漢代就開始實行了。在漢代,一個男人到了二十三歲時,就要開始服兵役了。據《漢書·高帝紀》注引《漢儀注》:

“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為衞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陳,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於庶民,就田裏。”

這樣安排,不僅是出於經濟上的考慮,還體現了漢代政府的人道主義精神。

為什麼這麼説呢

我們都知道,古代的男人是二十而冠的。按理説,20歲就能服兵役了。但是漢代是個農業大國,一般三年內,會出現一次大災荒。而一旦出現了大災荒,農民就要忍飢挨餓。讓男人23歲服兵役,考慮到了他的家庭負擔。

漢代的國民兵役分為三種,即到中央作衞兵、到邊郡作戍卒、在原地方服兵役。只有第三種,才規定年齡為二十歲。

當衞兵是一件極好的事,所有的費用,如吃喝穿住,都由中央一概負擔。然而當戍卒就慘了,一切費用都由自己承擔。説是當三天戍卒,可是古代的交通不便利,一來二去,往往需要半年的時間,這可苦了老百姓。但是漢朝政府有個好的解決辦法:不去的人,只需要交上三百個錢就行了。

漢代還要求國民每年服一個月的力役,而且是純義務的勞動,完全不給錢的。但是交二百個錢,也可以代替。

漢代的中央有南軍、北軍,地方上有國民兵。也就是説,一旦國家有難,三方的兵都可以隨時調用。

總結:漢代的政治制度,絕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麼專制和黑暗。就拿皇室和政府來説,兩者是互相分離的,“皇權”在很多時候,要受制於“相權”。不得不説,漢朝的政治制度還是相當開明的。至於明清時期,君主專制走向了極端,人民生活苦不堪言,那就另當別論了。但是倘若説中國從秦到清二千多年的政治都是一樣的,都用“專制”二字概括的話,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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