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
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基本有:
一、各種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等。
二、街道、馬路、廣場、車站、碼頭、公廁等公共場所清潔衞生。
三、流行病、傳染病以及傳染源的調查、防疫、防治、消殺、處理等。
四、商場、超市、菜市場、餐飲、旅遊、食品衞生的監督、檢查等。
五、對可能攜帶病毒、病菌的動、植物進行監督、檢測並處置。
六、對已患傳染病患者進行隔離、監督、治療,對其接觸者進行篩查、分類指導防護。
七、其它公共衞生突發事件,譬如:自然災害後的疾病預防控制等。
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十四項,具體內容為:
1、為轄區內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2、對轄區內居民進行健康教育
3、為轄區內0~6歲兒童和其他重點人羣預防接種
4、對轄區內居住的0~6歲兒童進行健康管理
5、對轄區內居住的孕產婦進行健康管理
6、對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的老年人進行健康管理
7、對轄區內35歲及以上原發性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8、對轄區內診斷明確、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
9、對轄區內診斷明確、在家居住的結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10、對轄區內服務人口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報告和管理
11、對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個月兒童的中醫藥健康管理
12、對轄區內居民衞生計生監督協管
13、對轄區內居民免費提供避孕藥具
14、對轄區內居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拓展資料: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是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內容,是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國政府針對當前城鄉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問題,以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為重點人羣,面向全體居民免費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衞生服務。開展服務項目所需資金主要由政府承擔,城鄉居民可直接受益。
1、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
為轄區內常住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的維護管理服務。
2、健康教育服務
為轄區內常住居民提供健康宣傳資料發放、健康講座、個體化健康教育、公眾健康諮詢等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服務。
3、預防接種服務
為轄區內常住的0-6歲兒童和其他重點人羣免費提供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
4、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
為轄區內常住的0-6歲兒童提供新生兒家庭訪視、新生兒滿月健康管理、嬰幼兒健康管理、學齡前兒童健康管理、健康問題處理等服務。
5、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
為轄區內常住的孕產婦提供孕早、中、晚期健康管理以及產後訪視、產後42天健康檢查等服務。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
為轄區內常住的65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健康指導等服務。
7、慢性病(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務
為轄區內35歲及以上常住的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檢查發現、隨訪評估、分類干預和健康體檢等服務。
8、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
為轄區內常住居民中診斷明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患者信息管理、隨訪評估、分類干預和健康體檢等服務,為市民提供精神衞生知識宣傳和諮詢服務。
9、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
為轄區內確診的常住肺結核患者提供篩查及推介轉診、督導服藥、隨訪評估、分類干預等服務。
10、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
為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歲常住兒童提供中醫體質辨識、中醫藥保健指導和飲食調養、運動保健、穴位保健等服務。
11、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和處理服務
落實轄區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風險管理、事件的發現和登記上報、處理等管理服務工作。
12、衞生計生監督協管服務
落實轄區內公共場所衞生安全巡查、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學校衞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信息報告以及醫療機構巡查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