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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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新政策

一、完善⼟地徵收制度,縮⼩⼟地徵收範圍,探索制定徵收⽬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地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地實⾏徵收或者徵⽤並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徵⽤農民集體⼟地,卻將⼟地⽤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項⽬建設等。⽽在對農民補償⽅⾯,國家規定⼟地補償費和⼟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途進⾏補償,按⼀畝平均⽑收⼊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徵收後建成樓房,⼀平⽶就要賣5000元!

⼆、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地⼊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地出讓、租賃、⼊股權能,明確⼊市範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些地⽅政府的財政收⼊很⼤⼀部分靠“賣地”,可是⼟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並⼊⼀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地⼊市的需求之⼀。把類似於村辦企業、⼯⼚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地建⽴⼊市制度,並與國有⼟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出讓、租賃、⼊股等多種⽅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户農民⾃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試點宅基地改⾰,基本原則是⼀户⼀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户多宅或宅基地閒置,國家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徵税!超過標準、⾯積過⼤的宅基地也要徵税!對⼈均耕地少,⼆、三產業⽐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區落實⼀户⼀宅。⽽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户的農民,他們村⾥的宅基地可以在“⾃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近⽇已經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農村宅基地退出資⾦庫,對⾃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次性經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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