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車遷入廣州流程
來源:魅力女性吧 1.21W
受理條件:
(一)申請遷入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廣州市關於車輛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規定(廣州實施國六標準珠三角國五車可互遷)。
(二)申請中小客車遷入的需符合《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代理人申請機動車轉入業務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四)進口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及中型(含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只能在廣州市區的車管分所(天河分所不受理,番禺分所可辦理進口機動車登記業務)申請登記業務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只能在廣州市區的車管分所或增城、花都、番禺縣所申請登記業務。
車管所辦理流程:
第一步:到車管所查驗崗提並查驗車輛
第二步: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轉入檔案及資料
第三步: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第四步:到牌證窗口領取牌證
第五步:到號牌安裝點安裝號牌。
所需資料: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三)機動車檔案。
(四)屬於中小客車的還應當提交中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五)超過檢驗有限期的還應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強制險第三聯原件(原件丟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聯複印件並加蓋保險公司印章或由保險公司提供的補辦憑證。原件因上次核發檢驗合格標誌時已收存的,提供任一聯原件及複印件)。
(六)機關、事業單位辦理19座(含)以下載客汽車轉移登記的還須到小汽車定編管理機構辦理定編。
受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
受理費用:
汽車反光號牌,100元/副
行駛證工本費,10元/證
機動車臨時號牌、臨時行駛號牌(紙質),5元/個。
辦理地址:
各車管分所(天河分所除外)、機動車登記服務點。
(注:如有變動,以車管所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