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一院住院陪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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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一院住院陪護規定

一、住院患者

(一)辦理入院必須憑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急危重症患者收住緩衝病房,非急診患者在核酸檢測報告結果反饋之前,不得進入住院病區。

(二)入住病區前,患者需向醫務人員出示健康碼及行程碼,配合測量體温,如實告知14天內的旅居史,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患者,需按相關要求隔離結束後方可辦理住院。

(三)住院期間正確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串病房、不得離開醫院。

二、陪護人員

(一)醫院所有病區均實行封閉管理,堅持“非必要不陪護”原則對確需陪護的患者,嚴格執行“一患一陪護”,家屬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掃描電子通行證二維碼辦理陪護證,憑電子陪護證進出病區。

(二)疫情期間,同一住院患者的陪護人員相對固定,如確需更換陪護人員的,應提前向病區護士提出申請,新的陪護人員辦理陪護證時,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三)陪護人員在病區內須正確佩戴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四)陪護人員如出現發熱、乏力、乾咳、咽痛、腹瀉、嗅覺、味覺減退等症狀,不得隱瞞,需立即告知科室醫務人員,按要求到發熱門診就診,並再次進行核酸檢測。

(五)堅持“陪護人員非必要不離開病房”的原則。陪護人員在陪護期間出入病區僅限於陪同患者外出檢查、治療等。如因特殊原因確需離開醫院,返院時須重新進行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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