戕與殺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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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在於意義不同和對象不同和方法也不同。
比如:殺:1、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2、戰鬥,搏鬥。3、消減。
臣殺死君主或子女殺死父母。
殺是中性詞,重在敍述事實,可用於一切有生命的東西。
不必追究情理的精確性時的內涵。也就是一方使另一方喪失生命。
戕 [qiāng]
戕,qiāng 
(1) 會意。從戈,從爿。戈,古代用以橫擊、鈎殺的重要武器。爿( pán),劈開的竹木片。本義:殘殺、殺害。
(2) 同本義 [kill]
殺(shā)最早出現在商代甲骨文中。該字也出現在《墨子·三辯》和《呂氏春秋·仲秋》等文獻中。本義是指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還有消減,減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