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俸祿一石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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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俸祿一石是多少

一、古代中的“月俸兩石”,在古代一石等於十鬥,約為1兩8錢銀子,即1800文錢。約為現在的400元左右。

二、解釋

清代《四庫全書》中記載:“上白米(石)九錢五分,中白米(石)九錢二分六釐八錢,下白米(石)八錢三分,白麪(斤)九文,銀每兩換錢一千文。”

(上等白米一石需要白銀九錢五分,中等白米一石需要白銀九錢二分六釐八錢,下等白米一石需要白銀八錢三分,白麪一斤九文錢,一兩白銀可以兑換一千文錢。)

由此平均下來1石約為1兩8錢銀子。

“石”是古代的重量單位,“一千石”在各個朝代所表示的重量有所不同:

1、秦朝,一石等於109千克,一千石是109000千克。

2、漢朝,一石等於60千克,一千石是60000千克。

3、唐朝,一石等於53千克,一千石是53000千克。

4、宋朝,一石等於97千克,一千石是97000千克。

5、明朝,一石等於50千克,一千石是50000千克。

6、清朝,一石等於28千克,一千石是28000千克。

俸祿是古代皇朝政府按規定給予各級官吏的報酬。主要形式有土地、實物、糧食、錢幣等。中國古代俸祿制度的發展可分為三個時期。商周時期因官職同爵位相一致,並且世代相襲,俸祿實際上是封地內的經濟收入(不包括上繳給政府的部分) 。即俸祿表現為土地形式,封地的大小是各級官吏的俸祿標準。春秋末期至唐初主要以實物作為官吏的俸祿。

春秋時,由於賦税制度的變化,逐漸實行谷祿制。如孔子為魯司寇,有“奉(俸)粟六萬”,後來到衞國作官,亦有俸粟六萬。至戰國,各侯國普遍施行谷祿制。魏文侯以魏成子為相國,“食祿千鍾”。燕王噲讓位給相國子之,命令將有三百石以上官俸的官吏的官印交給子之,由他委派官吏。秦國的官俸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等級別。楚國用“擔”來計算官祿,至有“祿萬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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