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世紀60年代 - 一塊多錢能買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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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世紀60年代 一塊多錢能買到什麼

上世紀60年我已經懂事了,也正巧碰到我國自然災害的年代。當時一塊錢可以買一斤豬肉,豬肉0.8元一斤,青菜2分錢一斤,就是雞蛋貴了點需0.2元一個,所以當年要吃一個雞蛋不容易,畢竟買10斤青菜才能買一個雞蛋。

上世紀六十年代一塊錢能買一斤多肉,能買七斤米,能買1斤多油,能買兩尺多棉布,能六十多斤煤,能買兩雙棉沙襪,能買兩包大前門的煙,還有好多價格的商品,哪時人們的工資也很低,只有四十多元的工資。

一塊錢可以買到將近兩斤的豬肉,可以買到兩斤半的花生油,一塊錢相當於兩個人一個禮拜的菜錢,60年代的時候,如果擁有一塊錢,那麼我們來到菜市場以後就可以非常豪氣的買東西。

60年代的時候,如果有人家裏辦了喜宴,那麼通常去吃喜宴的親戚,隨份子的錢大概也就在6毛或者是8毛左右,很少有人能夠出一塊錢的,基本上你出了一塊錢的喜錢就已經是非常有錢的人了。

在當時能夠擁有一塊錢已經讓很多人都非常憧憬了,不過你要知道當時的生產力水平還是比較低下的,所以一塊錢對於大部分人來説都算是一筆巨資了。擴展資料:

在1960年的時候,人們的年平均工資大概也就在560元左右,每個月的平均工資大概也就在40塊錢左右,也就是説一塊錢就相當於你一天的收入了。

而且大家要知道這個只是平均收入,如果是一些農村人,那收入會更加的低,農村人每天的收入可能只有幾毛錢而已,所以對於大部分的農村人來説,一塊錢已經是非常大的一筆資金了,平時根本就捨不得一次性花掉一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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