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女子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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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黃口:十歲以下。
2、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3、金釵:女子十二歲。
4、豆蔻:指十三四歲的少女。豆蔻是一種初夏開花的植物,初夏還不是盛夏,比喻人還未成年,故稱未成年的少年時代為“豆蔻年華”。
5、及笄(jī):笄,本來是指古代束髮用的簪子。古代女子一般到15歲以後,就把頭髮盤起來,並用簪子綰住,表示已經成年。“及笄”即年滿15歲的女子。
古代少年、兒童的代稱:
1、指數之年——兒童九歲。
2、外傅之年——兒童十歲。
3、舞勺之年——少年十三至十五歲。
4、舞象之年—— 少年十五至二十歲。
5、金釵之年——女子十二歲。
6、豆蔻年華——指十三四歲的少女。
7、紅顏——年輕人的紅潤容顏。代指少年。
8、處子——未出嫁的女子。
9、千金——對人家女兒的的敬稱,多指未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