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長期在東莞沒交社保怎麼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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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長期在東莞沒交社保怎麼補交

一、在東莞能補交社保嗎,有哪些條件

如果未補交社保超過兩年以上的則不可以補交,但未補交的時間未超過兩年的則可以補交。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户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注意事項: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2、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係數。

3、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未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5、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二、補繳條件

(一)什麼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用?

1、廣東省户籍,與我省各類企業(含農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建立勞動關係,因所在單位關閉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無生產經營能力等原因無力承擔繳費責任或因超過法定時效無法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從未參加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

2、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已參保人員且符合第1條,並與單位(不含現工作單位)存續勞動關係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費人員。

(二)一次性補繳社保費需提供什麼資料?

1、身份證及户口簿

2、個人人事檔案原件或工作證、工會證、工資條、津貼表等工資支付憑證等

3、已參保的申請人最後參保地的有效參保證明(在我市參加企業養老參保無需提供)。

【備註】:如不能提供原始檔案,需填寫《遺失檔案的未參保企業人員情況表》。

三、補繳手續

1、廣東省內户籍非東莞户籍,申請人在原來單位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一次性繳費手續,如在不同單位工作過到工作時間最常的原單位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手續。

2、東莞户籍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原單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繳費手續。

四、補充説明

1、繳費基數為不低於申請一次性繳費時我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不高於申請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2、繳費比例為20%,其中繳費基數的12%計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基數的8%計入個人賬户。

3、一次性補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收取利息、滯納金。

4、辦理一次性繳費前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繳清全部費用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到一次性繳費受理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基本養老金。

如果需要在東莞補交社保,首先要求期限在兩年內,再則如果超過兩個月沒有交社保,則需要專門的代理機構幫忙辦理。而後可以在網上進行社保的繳納,為市民繳納社保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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