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銀行不承認5年前自己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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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銀行不承認5年前自己取款

銀行拒絕為儲户取款,理由通常是【電腦裏沒有你的資料】,然後對這個【沒有】進行解釋:若干年前就通知更換了,你不來換……這是個愚蠢的但有效的藉口。儲户不更換電子存單,並不代表儲户放棄了存款的所有權。遺憾的是儲户並不知道,以為自己【違規】了就應該受到任何懲罰。 銀行硬件升級並不會導致客户資料丟失,電子文檔更不會丟失,有效的存單底聯需要無限期保管,那都是紙質的,只要銀行願意給你找,就一定能找到。電腦不認識你的存單,但肯定認識你的名字,櫃員是兩個都認識的。他們只是照固定程序工作習慣了,出現一個不一樣的,她不知道業務流程上應不應該算同一個,但她嫌麻煩,不想動腦筋,不想查閲有關規定,也不想問同事,於是就會找各種理由推搪。 這時候,顧客需要告訴她:你拿我的存單去向你們經理請示,他知道怎麼做,也知道申請查閲檔案的程序。 如果經理或儲蓄所主任也這樣回答你,你就告訴他:説出你的名字!我要向分行投訴你,不投訴這個營業部,就投訴你本人!(有朋友問,為什麼不投訴銀行。這是個為人處事技巧,當你把矛盾具體地放在某個人頭上時,這個人會想辦法解決,如果你的矛盾是針對單位的,那麼單位裏每個人都會推諉) 一般情況下,事情就解決了。 解決不了的話,就起訴。 貸款拖不了那麼久。一到期就會主動來找你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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