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kw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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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kw安全距離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對不同電壓的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和安全距離作了詳細而嚴格的規定,各級電壓線路距建築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離分別為:35千伏,3米和4米110千伏,4米和5米220千伏,5米和6米500千伏,8.5米和9米。上述4級線路的邊導線與建築物之間的最小距離分別為3米、4米、5米和8.5米。這個標準同時規定了各級電壓線路對居民區、非居民區和交通困難區地面的最小距離,並推薦以強度4千伏/米作為居民區電場的安全評價標準。

2、關於電磁輻射影響絕對是有的,在實際設計中.高壓線安全距離(指對人)(但還沒查出規範名稱)

35KV以下,安全隔離帶距離應大於10米

35KV-110KV以下,安全隔離帶距離應大於20米

110KV,安全隔離帶距離應大於24米

220KV,安全隔離帶距離應大於36米

500KV,安全隔離帶距離應大於50米.

500千瓦應該是500KV,500KV安全距離5米。

高壓線的標準規範

7 城市供電設施

7、1 一般規定

第7.1.1條 規劃新建或改建的城市供電設施的建設標準、結構選型,應與城市現代化建設整體水平相適應。

第7.1.2條 城市供電設施的規劃選址、選路徑,應充分考慮我國城市人口集中、建築物密集、用地緊張的空間環境條件和城市用電量大、負荷密度高、電能質量和供電安全可靠性要求高的特點和要求。

第7.1.3條 規劃新建的城市供電設施,應根據其所處地段的地形、地貌條件和環境要求,選擇與周圍環境、景觀相協調的結構型式與建築外形。

第7.1.4條 規劃新建的城市供電設施用地預留和空間配置應符合本規範第1.0.5條的要求。

(第1.0.5條 佈置、預留城市規劃區內發電廠、變電所、開關站和電力線路等電力設施的地上、地下空間位置和用地時,應貫徹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

7、5 城市電力線路

第7.5.1條 城市電力線路分為架空線路和地下電纜線路兩類。

第7.5.2條 城市架空電力線路的路徑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條 應根據城市地形、地貌特點和城市道路網規劃,沿道路、河渠、綠化帶架設。路徑做到短捷、順直,減少同道路、河流、鐵路等的交叉,避免跨越建築物對架空電力線路跨越或接近建築物的安全距離,應符合本規範附錄B.0.1和附錄B.0.2的規定

第條 35kV及以上高壓架空電力線路應規劃專用通道,並應加以保護

第條 規劃新建的66kV及以上高壓架空電力線路,不應穿越市中心地區或重要風景旅遊區

第條 宜避開空氣嚴重污穢區或有爆炸危險品的建築物、堆場、倉庫,否則應採取防護措施

第條 應滿足防洪、抗震要求。

第7.5.3條 市區內35kV及以上高壓架空電力線路的新建、改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條 市區高壓架空電力線路宜採用佔地較少的窄基杆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設的緊湊型線路結構。為滿足線路導線對地面和樹木間的垂直距離,杆塔應適當增加高度、縮小檔距,在計算導線最大弧垂情況下,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地面、街道行道樹之間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本規範附錄C.0.1和附錄C.0.2的規定

第條 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應注意高壓架空電力線路對鄰近通信設施的干擾和影響,並滿足與電台、領(導)航台之間的安全距離。

第7.5.4條 市區內的中、低壓架空電力線路應同杆架設,做到一杆多用。

第7.5.5條 城市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走廊寬度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條 應綜合考慮所在城市的氣象條件、導線最大風偏、邊導線與建築物之間安全距離、導線最大弧垂、導線排列方式以及杆塔型式、杆塔檔距等因素,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

第條 市區內單杆單回水平排列或單杆多回垂直排列的35-500kV高壓架空電力線路的規劃走廊寬度,應根據所在城市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等條件及當地用地條件,結合表7.5.5的規定,合理選定。

市區35-500kV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規劃走廊寬度 (單杆單回水平排列或單杆多回垂直排列) 表7.5.5

線路電壓

等級(kV) 高壓線走

廊寬度(m) 線路電壓

等級(kV) 高壓線走

廊寬度(m)

500 60-75 66、110 15-25

330 35-45 35 12-20

220 30-40

第7.5.6條 市區內規劃新建的35kV以上電力線路,在下列情況下,應採用地下電纜:

第條 在市中心地區、高層建築羣區、市區主幹道、繁華街道等

第條 重要風景旅遊景區和對架空裸導線有嚴重腐蝕性的地區。

第7.5.7條 佈設在大、中城市的市區主次幹道、繁華街區、新建高層建築羣區及新建居住區的中、低壓配電線路,宜逐步採用地下電纜或架空絕緣線。

第7.5.8條 敷設城市地下電纜線路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條 地下電纜線路的路徑選擇,除應符合國家現行《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外,尚應根據道路網規劃,與道路走向相結合,並應保證地下電纜線路與城市其它市政公用工程管線間的安全距離

第條 城市地下電纜線路經技術經濟比較後,合理且必要時,宜採用地下共用通道

第條 同一路段上的各級電壓電纜線路,宜同溝敷設

第條 城市電力電纜線路需要通過城市橋樑時,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中對電力電纜敷設的技術要求,並應滿足城市橋樑設計、安全消防的技術標準規定。

第7.5.9條 城市地下電纜敷設方式的選擇,應遵循下列原則:

第條 應根據地下電纜線路的電壓等級,最終敷設電纜的根數、施工條件、一次投資、資金來源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敷設方案

第條 當同一路徑電纜根數不多,且不宜超過6根時,在城市人行道下、公園綠地、建築物的邊沿地帶或城市郊區等不易經常開挖的地段,宜採用直埋敷設方式。直埋電力電纜之間及直埋電力電纜與控制電纜、通信電纜、地下管溝、道路、建築物、構築物、樹木等之間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本規範附表D的規定

第條 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方和不宜直埋且無機動荷載的人行道等處,當同路徑敷設電纜根數不多時,可採用淺槽敷設方式當電纜根數較多或需要分期敷設而開挖不便時,宜採用電纜溝敷設方式

第條 地下電纜與公路、鐵路、城市道路交叉處,或地下電纜需通過小型建築物及廣場區段,當電纜根數較多,且為6-20根時,宜採用排管敷設方式

第條 同一路徑地下電纜數量在30根以上,經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可採用電纜隧道敷設方式。

附錄B 城市架空電力線路接近或跨越建築物的安全距離

第附錄B.0.1條 在導線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1-330kV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建築物之間垂直距離不應小於附表B.0.1的規定值。

1-330kV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建築物之間的垂直距離 (在導線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 附表B.0.1

線路電壓(kV) 1-10 35 66-110 220 330

垂直距離(m) 3.0 4.0 5.0 6.0 7.0

第附錄B.0.2條 城市架空電力線路邊導線與建築物之間,在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附表B.0.2的規定值。

架空電力線路邊導線與建築物之間安全距離 (在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 附表B.0.2

線路電壓(kV) < 1 1-10 35 66-110 220 330

垂直距離(m) 3.0 1.5 3.0 4.0 5.0 6.0

附錄C 城市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地面、街道行道樹之間最小垂直距離

第附錄C.0.1條 在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地面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附表C.0.1的規定。

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地面間最小垂直距離(m) (在最大計算導線弧垂情況下) 附表c.0.1

線路經過地區 線路電壓(Kv)

< 1 1-10 35-110 220 330

居民區 6.0 6.5 7.5 8.5 14.0

非居民區 5.0 5.0 6.0 6.5 7.5

交通困難地區 4.0 4.5 5.0 5.5 6.5

注:1.居民區:指工業企業地區、港口、碼頭、火車站、城鎮、集鎮等人口密集地區

2、非居民區:指居民區以外的地區,雖然時常有人、車輛或農業機械到達,但房屋稀少的地區

3、交通困難地區:指車輛、農業機械不能到達的地區。

第附錄C.0.2條 架空電力線路與街道行道樹(考慮自然生長高度)之間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附表C.0.2的規定。

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街道行道樹之間最小垂直距離 (考慮樹木自然生長高度) 附表C.0.2

線路電壓(kV) < 1 1-10 35-110 220 330

最小垂直距離(m) 1.0 1.5 3.0 3.5 4.5

附錄D 直埋電力電纜之間及直埋電力電纜與控制電纜、

通信電纜、地下管溝、道路、建築物、構築物、樹木之間安全距離

直埋電力電纜之間及直理電力電纜與控制電纜、通信電纜、

地下管溝、道路、建築物、構築物、樹木之間安全距離 附表D

項目 安全距離(m)

平行 交叉

建築物、構築物基礎 0.50 -

電杆基礎 0.60 -

喬木樹主幹 1.50 -

灌木叢 0.50 -

10kV以上電力電纜之間,以及10kV及以

下電力電纜與控制電纜之間 0.25(0.10) 0.50(0.25)

通信電纜 0.50(0.10) 0.50(0.25)

熱力管溝 2.00 (0.50)

水管、壓縮空氣管 1.00(0.25) 0.50(0.25)

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 1.00 0.50(0.25)

鐵路(平行時與軌道,交叉時與軌底,電氣化鐵路除外) 3.00 1.00

道路(平行時與側石,交叉時與路面) 1.50 1.00

排水明溝(平行時與溝邊,交叉時與溝底) 1.00 0.50

注:1 表中所列安全距離,應自各種設施(包括防護外層)的外緣算起。

2 路燈電纜與道路灌木叢平行距離不限。

3 表中括號內數字,是指局部地段電纜穿管,加隔板保護或加熱層保護後允許的最小安全距離。

4 電纜與水管,壓縮空氣管平行,電纜與管道標高差不大於0.5m時,平行安全距離可減小至0.5m。

第條 市區內單杆單回水平排列或單杆多回垂直排列的35-500kV高壓架空電力線路的規劃走廊寬度,應根據所在城市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等條件及當地用地條件,結合表7.5.5的規定,合理選定。

市區35-500kV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規劃走廊寬度 (單杆單回水平排列或單杆多回垂直排列) 表7.5.5

線路電壓

等級(kV) 高壓線走

廊寬度(m) 線路電壓

等級(kV) 高壓線走

廊寬度(m)

500 60-75 66、110 15-25

330 35-45 35 12-20

220 30-40

小區高壓線為:

110kv, 高壓線走廊寬度應為:25米

220kv,高壓線走廊寬度應為:40米

高壓線走廊寬度指高壓線兩邊的距離,在高壓線走廊寬度之內不能有建築或人羣居住。

關於高壓線距民居建築的安全距離,中國沒有明確的距離規定,但是有一個相關的可以換算的標準:民居建築所處位置的磁感應強度<100微特斯拉,就滿足建設標準。經過測算:★1kV以下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4米★1~1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6米★35~11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8米★154~22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10米★350~500kV高沿線的安全距離為15米。

依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500千伏電壓導線邊線在計算導線最大風偏情況下,距建築物的水平安全距離為8.5米。 在廠礦、城鎮等人口密集區,架空輸電線路保護區的區域可略小於《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規定的數值範圍,但各級電壓導線邊線延伸的距離,不應小於導線在最大計算弧垂及最大風偏後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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