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儲存場所要求
01建築結構
生產場所不得設置在危房或違章建築內:生產場所有2個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向外開啟,通道確保暢通:兩層以上(含兩層)不得設置防盜窗:存在可燃爆粉塵的車間設置在相對獨立的單層建築中,屋頂宜用輕型結構,如設置在多層建築中,多層建築物宜為框架結構,牆面處應多開門窗或開口,其中作業面積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於兩對門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於3對門窗,且門窗開啟方向應向外.
02通風除塵
採用機械式通風除塵,安裝相對獨立的通風除塵裝置和收塵設施(嚴禁直排,推薦採用布袋收塵或濕式收塵裝置),收塵設施應設置在建築外露天場所,離明火產生出不少於6米,回收的粉塵應儲存在獨立的對方場所。
03清潔制度
每天對生產車間進行清理,視塵量及時對收塵裝置進行清理,使作業現場所積累的的粉塵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壓縮空氣進行吹掃。清潔時必須停止拋光等產生粉塵的作業。
04禁火措施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嚴禁各類明火,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停止拋光作業,採取相應防護措施。檢修時應使用防爆工具,不應敲擊各金屬部件。
05器材配備
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與環境配備消防器材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1立方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塵燃燒時必須使用消防沙滅火,滅火時應防止粉塵揚起形成粉塵雲。嚴禁使用普通滅火器滅火。
06電器電路
存在可燃爆的車間的電器線路採用鍍鋅套管保護,在車間外安裝空氣開關和漏電保護器,設備,電源開關應採用防爆經典措施,嚴禁亂拉私接臨時電線。電器線路符合行業標準。
07培訓教育
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企業負責人,員工要定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企業應做好粉塵爆炸安全生產教育,危險崗位的職工應定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危險崗位的職工應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業務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08安全檢查
指定企業粉塵防爆設施細則和安全檢查表,安全管理員每週進行一次粉塵防爆檢查,並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