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飛機托運行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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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地區航班:
1.液態物品應當盛放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隨身攜帶
2.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置於最大容器不超過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
3.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
4.超出部分液態應作為行李託運。
國內航班:
液態物品禁止隨身攜帶(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粧品、牙膏、剃鬚膏除外)。
同一機場控制區內由國際、
地區航班轉乘國內航班:
旅客隨身攜帶入境的免税液態物品須滿足3個條件:
1、出示購物憑證
2、置於已封口且完好無損的透明塑料袋中
3、經安全檢查確認。
注:如在轉乘國內航班過程中離開機場控制區,則必須作為行李託運。
化粧品
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粧品必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
1、每種限帶一件
2、接受開瓶檢查
3、盛放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
注:牙膏及剃鬚膏每種不超過100g(mL)。
其他特殊液體
嬰兒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態乳製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中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後方可隨身攜帶。
酒精飲料
1、標識全面清晰且置於零售包裝內,每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5L
2、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小於或等於24%時,託運數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體積百分含量大於24%、小於或等於70%時,每位旅客託運數量不超過5L。
充電寶
充電寶、鋰電池禁止作為行李託運,隨身攜帶有以下限定條件(電動輪椅使用的鋰電池另有規定):
1、標識全面清晰,額定能量小於或等於100Wh
2、當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或等於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帶兩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