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飛機托運行李規定

來源:魅力女性吧 2.21W
隨飛機托運行李規定

國際、地區航班:

1.液態物品應當盛放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隨身攜帶

2.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置於最大容器不超過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

3.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

4.超出部分液態應作為行李託運。

國內航班:

液態物品禁止隨身攜帶(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粧品、牙膏、剃鬚膏除外)。

同一機場控制區內由國際、

地區航班轉乘國內航班:

旅客隨身攜帶入境的免税液態物品須滿足3個條件:

1、出示購物憑證

2、置於已封口且完好無損的透明塑料袋中

3、經安全檢查確認。

注:如在轉乘國內航班過程中離開機場控制區,則必須作為行李託運。

化粧品

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粧品必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

1、每種限帶一件

2、接受開瓶檢查

3、盛放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

注:牙膏及剃鬚膏每種不超過100g(mL)。

其他特殊液體

嬰兒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態乳製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中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後方可隨身攜帶。

酒精飲料

1、標識全面清晰且置於零售包裝內,每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5L

2、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小於或等於24%時,託運數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體積百分含量大於24%、小於或等於70%時,每位旅客託運數量不超過5L。

充電寶

充電寶、鋰電池禁止作為行李託運,隨身攜帶有以下限定條件(電動輪椅使用的鋰電池另有規定):

1、標識全面清晰,額定能量小於或等於100Wh

2、當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或等於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帶兩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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