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換證檢驗哪些項目

來源:魅力女性吧 2.92W
船舶換證檢驗哪些項目

船舶換證檢驗為滿足船舶適航證書的頒發,進行的檢驗為滿足船舶適航證書的頒發,進行的一種檢驗。包括初次檢驗,年度檢驗,中間檢驗,換證檢驗。中文名船舶換證檢驗適用領域船舶適航證書的頒發船體、輪機、電氣設備和機艙自動化

(1) 本章4.4.1規定的項目

(2) 在第二次及以後的換證檢驗時,按本局《河船法定營運檢驗技術規程》的規定對船體結構進行厚度測量

(3) 在第二次及以後的換證檢驗時,對雙層底艙、邊艙(如有時)、首尾尖艙、燃油艙進行水壓試驗

(4) 對錨設備、舵設備和艙底水系統作效用試驗

(5) 對水密門和水密艙口蓋作沖水試驗

(6) 對鍋爐進行內外部檢驗,並進行水壓試驗

(7) 檢查中間軸、推力軸、螺旋槳軸及其軸承、法蘭等,以及螺旋槳的技術狀況

(8) 對於油船,在第二次及以後的換證檢驗時,尚應對壓載艙、空艙、管隧進行水壓試驗,必要時應對貨油艙進行水壓試驗或氣密試驗

(9) 對於滾裝貨船、Ⅰ型客滾船、Ⅱ型客滾船、車客渡船,在換證檢驗時尚應對車輛跳板的升降裝置和控制系統進行檢查和效用試驗。船舶消防、救生設備、航行設備和信號設備 船舶消防、救生設備、航行設備和信號設備的換證檢驗包括:

(1) 本章4.4.2規定的項目

(2) 對水滅火系統作效用試驗(3) 對失火手動報警按鈕系統作效用試驗,對自動探火和滅火報警系統進行模擬試驗

(4) 對壓力水霧系統(設有時)的管系及噴嘴作暢通試驗

(5) 對救生艇(舢板)的空氣箱(如有時)進行檢查和密性試驗

(6) 對救生艇(舢板)的降落裝置作降落試驗

(7) 對機動救生艇的艇機作起動和運轉試驗。無線電通訊設備 無線電通信設備在換證檢驗時,應按本章

的要求進行核查和檢驗證書、配備的所需文件的檢查 現有證書,船上配備的所需文件的檢查與本章

4.3.4 相同。證書的簽發 換證檢驗合格後應簽發新的內河船舶適航證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