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工入職陪護中心屬於什麼關係
來源:魅力女性吧 7.05K
應該是勞務關係,個人認為是比較靈活的那種僱傭關係,即僱主和僱員約定在一定的期限內僱員向僱主提供勞務,並有僱主給付報酬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實際生活中常見的這類僱傭形式有家庭僱傭保姆,車主僱人開車,僱請鐘點工,聘請離退休人員等。
回覆:護工入職陪護中心屬於僱傭關係。
目前,醫院對護工護理服務管理的普遍做法是“外包”給第三方機構,醫院只有用工權,管理由家政服務社等中介機構、護工公司等負責。護工公司、家政服務社等中介機構屬於勞務派遣性質的企業。按照勞動法律規定,護工公司應與護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和勞動報酬,也應為所僱傭的護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只有這樣才能有效保護護工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護工公司規範勞動管理,減少發生爭議。至於護工公司向醫院派遣護工,實際上已構成護工公司與醫院的一種勞務協作關係,雙方應簽訂協議並承擔相關的責任。
屬於僱傭關係,護工在陪護中心主要負責被陪護人的生活起居,照顧老人,病人,負責他們日常衞生,健康保養以及日常活動等。護工的職業守則是     忠於職守,熱愛本職
一視同仁,滿腔熱忱
文明禮貌,文明服務
遵紀守法,不謀私利
保守祕密,尊重人格
搞好團結,密切合作
掌握技術,精益求精
嚴謹求實,積極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