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國禮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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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國禮是什麼

三國國禮是拜見禮。

“相見禮”是我國古禮中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簡略來説,就是相互見面的禮節。這些禮節規範着各色人等的日常生活,給人們的行止坐卧提供了準則。這些禮節都是人們觀念的反映,因此每一個簡單的禮節背後都有豐富的文化內涵。

1、吉禮魏文帝南巡在潁陰,有司為壇於繁陽故城。庚午,登壇受軷,降壇視燎成禮,未有祖配。

明帝即位,於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祭,以武帝配天,文皇帝配上帝。(以二漢郊制存焉。)至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圓丘。詔曰:"曹氏代系,出自有虞氏。令祀圓丘,以始祖帝舜配,號圓丘曰皇皇帝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

一、官員爵位禮儀,繼承漢朝相見禮。下級向上級拜見時要行拜見禮,官員之間行揖拜禮,公、侯、駙馬相見行兩拜禮,下級居西先行拜禮,上級居東答拜。平民相見,依長幼行禮,幼者施禮。外別行四拜禮,近別行揖禮。

軍禮。包括征伐、徵税、狩獵、營建等。

二、三國時期的嘉禮

魏氏天子冠一加。(其説曰:"古之士禮,服必三加彌尊,所以喻其志。至於天子諸侯加數無文者,將以踐阼臨人,尊極德成,不復與士以加喻勉為義。"禮冠於廟,自魏不復在廟矣。)(杜佑《通典》五十六天子加元服)

魏氏冠太子,再加。皇子、王公嗣子,乃三。(孫毓以為一加再加,皆非禮也。)冠諸王,因漢遣使行事。(杜佑《通典》五十六卷皇太子冠)

魏因漢故事。明帝好婦人之飾,冕旒改用珊瑚珠。(杜佑《通典》五十七卷君臣冠冕巾幘等制度)

魏制,貴人、夫人以下助蠶,皆大手髻,七釒奠(音奠)蔽髻,黑玳瑁,又加簪珥。九嬪以下五釒奠,世婦三釒奠。諸王妃、長公主,大手髻,七釒奠蔽髻。其長公主得有步搖,皆有簪珥。公特進列侯卿校代婦、中二千石以下夫人,紺繒蔮,黃金龍首銜白珠,魚須擿,長一尺,為簪珥。

魏之服制,不依古法,多以文繡。、

三、三國時期的凶禮

魏武王以禮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先自制送終衣服四篋,題識其上,春秋冬夏,曰有不諱,隨時以斂,金珥珠玉銅鐵之物,一不得送。

黃初三年,文帝又作終制曰:"禮,國君即位為椑,存不忘亡也。壽陵因山為體,無封樹,無立寢殿,無造園邑。此詔藏之宗廟。"

(蜀劉備,臣下發喪滿三日,除服,至葬復如禮。此則魏蜀又異於漢也。吳孫權令諸有居任者遭三年之喪,皆須交代,犯者定大辟之科。又使代未至,不得告,告者抵罪。其後吳令孟仁聞喪輒去,陸遜陳其素行,得減死一等,自此遂減。) (杜佑《通典》八十卷總論喪期)

魏時禮官議奔喪禮,有除喪而後歸哭於墓者,皆聽哭於陵。尚書盧毓以禮言遂除者,謂有服者耳無服者則不哭。王肅曰:"既言除喪,豈有服哉雖除,始見墳,斂發袒絰,言除斂發袒絰耳。記曰:'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明友未逾年,雖無服猶哭之,有天子之喪未逾時始奔赴而得不哭者乎今雖權宜即吉,吾本三年之喪也,故三年之後,行禘祫之禮。又,遠方吊貢表,皆宜通,若有禁,乃止,此不得與哭陵相妨害也。"又答難雲:"前説遂除,謂除斂發袒絰耳,不謂今之奔者皆須斂發也。責以玄衣冠,又其所不能具,自可服深衣白帢也。

魏大司馬曹真薨,王肅為舉哀表雲:"在禮,大臣之喪,天子臨吊。諸侯之薨,又庭哭焉。同姓之臣,崇於異姓。自秦逮漢,多闕不修。暨光武頗遵其禮,於時羣臣莫不競勸。博士範升上疏稱揚以為美。可依舊禮,為位而哭之,敦睦宗族。"於是帝幸城東,張帳而哭之。及鍾太傅薨,又臨吊焉。(杜佑《通典》八十一卷天子吊大臣服議)

魏王肅聖證論難鄭玄曰:"孔子畏匡,德能自全也。設使聖人卒離不幸,可得不痛悼而罪之乎!非徒賢者,設有罪愚人,亦不得不哀傷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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