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州牧和刺史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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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州牧和刺史的區別

1職權不同。州牧負責地方行政工作的一切大小事務刺史負責巡查地方官員,起到監督作用。

2設立背景不同。設六刺史是為了實現中央集權,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州牧是為了各州自己招募兵勇,守護城池。

3中央朝廷管控力不同。州牧不僅實現了對行政事務的統管,還控制了地方軍隊。

州牧相當於地方行政長官,負責地方行政的一切事務,刺史是負責巡查地方官員,起監督作用。設立州牧主要是為了地方自己招募兵馬,守備城池,不利於中央集權,刺史是為了實現中央集權,方便管理地方。

首先,就州牧和刺史來説,通常是州牧高於刺史。刺史,又稱刺使,職官。“刺”是檢核問事的意思,即監察之職。“史”為“御史”之意。在西漢時期,刺史原本只是監察一州之內的官員,但是,到了東漢時期,刺史權力逐漸擴大。詔書常雲:“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領兵作戰之事。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劉璋的父親劉焉謂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權輕。遂改部分資深刺史為州牧。

在此基礎上,刺史和州牧都是一州的最高長官,也即都是太守的上級。但是,州牧往往都是資深的刺史。更為關鍵的是,刺史不一定執掌兵馬,但是,州牧則意味着大小事務都可以管理,儼然成為了一方諸侯。所以,在筆者看來,州牧的地位,自然是在刺史之上的。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刺史不可領兵,比如在魏晉時期,領兵刺史多加將軍號,任重者稱使持節都督(某某等州)諸軍事(任一州的刺史,同時都督數州甚至十數州軍事)。只是在漢末三國時期,刺史逐漸少見,反而是州牧常見了,也即各個州的最高長官,基本上都是州牧了。也即對於曹操、劉備、劉璋、劉表、袁紹、馬超、呂布等諸侯,基本上都擔任過州牧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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