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績效考核由誰負責
來源:魅力女性吧 1.76W
公務員績效考核由各負責領導負責,如科員由科長負責,科長由分管局長負責。
公務員績效考核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原則組織評價與羣眾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平時績效考核內容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為基礎,以工作實績為重點,具體考核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完成工作任務、執行行為規範、辦事效率、工作作風、服務效果等方面的情況。
平時績效考核方法力求簡便、務實、有效。
(一) 平時績效考核由各考核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平時績效考核工作。
(二)各區縣、各部門要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訂平時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細則。
(三)切實抓好公務員平時績效考核各指標體系的工作記錄。
(四)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為準確、有效的對考核對象進行檢查並做出評價,各考核單位應結合公務員績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應的出勤、過錯與失誤、創新與貢獻、懲戒與獎勵等登記辦法,設立投訴電話和舉報箱,由專人如實記錄、核實備案。
(五)平時績效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
第六條 平時績效考核結果是年終績效考核的基礎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