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直接上下級領導
直接上下級領導就是直接主管你的領導和直管你的工作關係的領導。比如你是個經理,你的直接管理領導就是總監。總經理是你的領導,但是不是直接上下級的領導。中間還有個總監級的直管領導。這個也是正常的管理模式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是直接隸屬於某一領導者領導的關係。這種關係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事上的直接領導。即領導者可以直接決定被領導者的職務任免二是業務上的直接領導。即領導者可以直接指派、管理被領導者業務工作。
因此,單位裏的局長和下面的辦事員由於可以直接決定被領導者的職務任免,屬於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辦事員所在科室的科長、主任可以直接指派、管理辦事員業務工作也是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
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是直接隸屬於某一領導者領導的關係。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所稱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包括:
(一)領導班子正職與副職
(二)同一內設機構正職與副職
(三)上級正職、副職與下級正職
(四)單位無內設機構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內設機構無下一級單位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擴展資料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
第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係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
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一)夫妻關係
(二)直系血親關係,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親關係,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五)其他親屬關係,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