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射虎看孫郎賞析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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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射虎看孫郎賞析典故

建安二十三年(218)十月,孫權從都城建業(今江蘇南京)出發巡視吳郡(治所在今蘇州)。正值秋高氣爽之際,素來喜歡田獵的孫權途中動了興致,率隨行眾人圍獵於庱亭(位於今天鎮江丹陽地界)。

孫權的這個愛好與兄長孫策頗為相似,《資治通鑑》即記載:“策性好獵”,孫策最後亦因為出獵而遇害。

孫權此次田獵也遇到了險情,與孫策遇到的刺客不同,孫權遇到的是老虎。這隻老虎甚為兇猛,咬傷了孫權的坐騎,孫權把手中的兵器雙戟都投了出去,情勢十分危急,多虧貼身侍衞張世持戈矛護衞於旁側,擊殺老虎,方轉危為安。史書上稱老虎被孫權投戟而“廢”,應該是遷功之説。因為從常理分析,若是老虎已然被擊殺或擊傷至失去戰鬥力的地步,侍衞是不會也不敢掠美於前的。這就是歷史上“孫權庱亭射虎”的典故。

出自宋代蘇軾的《江城子.密州出獵》

老夫聊發少年狂,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

酒酣胸膽尚開張。鬢微霜,又何妨!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

這首詞通過描寫一次出獵的壯觀場面,借歷史典故,抒發了作者殺敵為國的雄心壯志,體現了為了效力抗擊侵略的豪情壯志,並委婉的表達了期盼得到朝廷重用的願望。

孫郎:三國時期東吳的孫權,這裏作者自喻。《三國志·吳志·孫權傳》載:“二十三年十月,權將如吳,親乘馬射虎於凌亭,馬為虎傷。權投以雙戟,虎卻廢。常從張世,擊以戈、獲之。”這裏表達了作者豪邁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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