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公主的封地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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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公主的封地如何分

唐朝,“公主”專指皇帝之女,郡主專指太子之女,王女只能稱為縣主。

這中間仍然是有例外的,為國和親的女子,即便只是宗族之女,也冠以“公主”之名。堂堂大唐帝國,一有事就派女子和親,前後共有二十多位公主遠嫁異邦,這中間,真正是皇帝女兒身份的,只有三位,一位是唐肅宗李享的女兒寧國公主,一位是唐德宗李適的女兒鹹安公主,一位是唐穆宗女兒太和公主,其它均為宗室女。著名的文成公主也是宗室女,被唐太宗李世民封為公主,嫁與吐蕃松贊干布。

唐朝公主的封地如何分

唐朝的公主是沒有等級之分的,只有嫡庶之分和親疏之分。有封號,但是都不去食邑,公主只能收税不能插手行政管理.封號不是自己的封地,封號的大小根據公主的嫡庶和與皇帝的親疏程度來分封的。

公主的尊號全都是收取税收地的名字,往往以一縣之地封賜,當然並不是指整個縣。也會有封賞園林、住宅、奴僕、財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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