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飲許可證經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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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飲許可證經營範圍

小餐飲店經營許可證,可以賣一些快餐外賣和小吃。

小餐飲店的經營範圍,一般是以經營雞鴨魚肉和蔬菜快餐為主,以及經營一些特色小吃(包子饅頭,油條豆漿,小米粥,黑米粥等日常生活食品)為輔。總而言之,小餐飲店的經營不是特定某一個菜系,而是可以銷售多個菜系。

小餐飲經營許可證,也就是餐飲服務許可證,主要作用是保障食品安全。

餐飲服務許可按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業態和規模實施分類管理。分類方式如下:

1、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莊等):是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2、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並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3、小吃店:是指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4、飲品店:是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5、食堂:是指設於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工地等地點(場所),供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6、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集體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提供者。

7、中央廚房:指由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製作,並直接配送給餐飲服務單位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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