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電動車上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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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電動車上牌流程

電動自行車在上路之前,需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行駛證並懸掛號牌後,方可上路行駛。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以銷售發票時間為準),持下列證明、憑證就近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立的電動自行車登記點辦理登記,並現場交驗車輛:

(一)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或其他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三)車輛整車出廠產品合格證明

(四)隨車提供和車輛所有人投保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人身傷害保險原件(年滿65週歲以上者除外)

(五)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對查驗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不予辦理登記。

一、外地或者是網上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能夠辦理登記上牌嗎

外地或網上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可以辦理登記上牌。但是購買電動自行車的品牌型號必須是納入本市信息服務目錄的產品。

辦事説明:

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車輛購買之日起30日內,持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轄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上牌手續,並現場交驗車輛:

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駛,在本市申請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是列入本市公佈的《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目錄》的產品。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納入登記上牌合格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當日予以登記,核發登記證、行駛證和號牌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説明理由。

辦理材料:

申請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交驗車輛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車輛所有人合法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或者其他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辦理費用:

20元

辦理地點: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任選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申請註冊登記。

二、殘疾三輪代步車能否辦理登記上牌呢

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2018)規定,三輪代步車不符合該國標,也不在武漢市電動自行車信息服務目錄裏,無法上牌,根據《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未上牌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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