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的主線是

來源:魅力女性吧 1.66W
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的主線是

是為了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係。

農村改革一直在努力推進,其中農村三塊地的改革更是歷經波折,直到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實施。

新一輪農村改革,重點在以下4方面!

1、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擴大第二輪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試點,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2、持續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全面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推動共同富裕。

3、調整優化支農政策。

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發展需求的現代農村金融體系。

4、加快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加快推動土地、勞動力等要素市場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讓農民平等分享城鎮化、現代化的發展成果。

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重點聚焦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農村土地制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農業供給側結構和農村社會治理制度等五大領域改革。

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重點是圍繞構建現代城鎮體系,堅持疏解非首都功能和優化提升發展水平並重,協調推進城鄉結合部、新城、小城鎮、美麗鄉村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加快編制鄉村建設規劃和集體建設用地利用規劃,統籌好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業用地的關係,探索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利用的政策機制。加快推進農村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和管護機制改革,加快形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體制機制,加快推進户籍制度改革。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係。在堅守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前提下,根據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適應當前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新形勢,重點通過積極支持大興區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繼續深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方式改革,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護和補償制度共六個方面的工作,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在繼續深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方式改革上,認真總結和推廣大興區西紅門鎮和海淀區東昇鎮的經驗,重點探索集體經濟組織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自主開發、聯營聯建等多種方式,發展符合首都功能的高端產業

繼續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與發展

以保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核心,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探索創新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有效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將從繼續深化村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鄉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面加強集體“三資”管理、促進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四方面繼續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與發展。

在繼續深化村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上,將進一步健全新型股份合作經濟組織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制度並嚴格履行換屆程序。要切實加強規範運行管理,完善集體經濟收益分配製度,逐步提高按股分紅比例,禁止舉債分配。認真組織完成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股東登記制度,完善股權證書管理措施,探索股權固化、繼承及內部流轉機制。

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此項工作主要從深入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深化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四個方面着手開展。

圍繞深入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以擴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給為重點,優化產品結構。推動農業全產業鏈改造升級,實現農業生產方式、產業模式與經營手段的創新,為農業現代化發展提供新動力。緊緊圍繞市民不斷增長的休閒觀光消費需求,大力發展集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銷售及鄉村旅遊於一體的一二三產融合性產業,加快推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提檔升級。

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

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重點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要加強鄉村兩級黨組織班子建設,嚴肅處理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堅決查處擠佔挪用惠農資金、侵佔徵地補償款、侵吞集體資產等發生在農民身邊的“小官貪腐”行為。同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釐清村民委員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加強基層黨組織對同級集體經濟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健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建立務實管用的村務監督機制,落實羣眾監督權。

主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多予,少取,放活。

底線: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背景下,強調底線思維,很有針對性,必要性。確保糧食安全底線不鬆懈,耕地紅線不逾越,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基本經營制度不動搖,在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時不侵犯農民利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