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供暖多少度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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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暖氣温度標準:
1、國家規定的供暖温度為18℃-2℃,也就是16-20℃。
2、室温標準:
集中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温的適宜範圍為16~20℃,分散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温
的適宜範圍為13~17℃,任何地區的冬季室內温度均不得低於13℃。
3、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處的氣温與距地面以上1.5米處的氣温之差。垂直温差過大,會使
足部温度下降,體温調節緊張,不利於健康,一般垂直温差應小於3℃。
4、水平温差:
指居室內1.5米處各點的氣温之差。一般在門口、窗口、走廊等處氣温偏低、房間內的水平温
差過大容易使人受涼,水平温差以不超過2~3℃為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鎮供熱服務》
第五條
第一項在正常天氣條件下,且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時,供熱經營企業應確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內的供熱温度不低於18℃。
    一般體感舒適的室温應在25至22攝氏度之間。18度是基本問題。上下可以浮動2度。
國家規定的商業供暖温度標準是在16度到24度之間
大部分供暖公司會將供暖的温度設定在18度。
法律提示,採暖期內用户室內温度應為18℃±2℃,但不得低於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