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文中的該屬於第幾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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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説該是指示代詞,相當於“這個”,不屬於人稱代詞(我、你、他)。
如果按人稱來看,應該相當於第三人稱“他”,因為不是作者,也不是讀者,而是第三者。
代詞包括人稱代詞、指示代詞(這、那、這個那個、這裏那裏)、疑問代詞(誰、哪、哪裏)。
比如,該產品,是指作者介紹的這個產品,是指示代詞。
應用文的該屬於第三人稱。
應用文是人們在生活、學習、工作中為處理實際事物,經常使用的具有明道、交際、信守和約定成俗的慣用格式文體,如公文、書信、契約等,有着實用性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