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和同婚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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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親和同婚的區別

1、滿清的聯姻和漢唐的和親

清朝的滿族、蒙古族的關係是堅不可摧的,這又是兩個共同信仰佛教的民族。清軍入關,蒙八旗功高蓋世。不過,説到底,滿族與蒙古族是兩個不同的民族,但是隨着相互的通婚,關係被拉進了。清朝的滿蒙聯姻,有別於歷史上漢唐等朝的和親政策。

漢朝、唐朝是以漢族為統治階級的王朝,是中央統治者對邊疆民族的單方面下嫁。而在清朝完全不同,清朝是雙方互相嫁娶,而且從清開國之前一直延續到清末不斷,即所謂的“北不斷親”,堅持了三百年,關係沒有變化。哪個蒙古族貴族沒有滿族親戚呢?

為了使這種聯姻關係固定化,清朝建立了“備指額駙”制度。即規定在內蒙古的科爾沁、巴林、喀喇沁、奈曼、翁牛特、敖漢等歸順較早的十三個旗內,於王公貴族的嫡親子弟及公主格格的子孫中,挑選十五歲以上二十歲以下,聰明俊秀者,將其銜名年齡註冊登記後,於每年十月報送中央的理藩院備案。這些已上報姓名的蒙古青年,由其父兄於年節到京向皇帝請安時,各自帶來,以備清皇室選為公主格格們的夫婿。可想而知,滿族與蒙古族的婚姻關係是有制度上的保障的。

2、聯姻是什麼

其中,蒙古科爾沁部和清皇室世代血脈相連,有清一代始終是朝廷最為倚重的重要力量。同時,也是和清皇室通婚最頻繁的蒙古部落。據有資料介紹説,清代共有一百一十八位公主格格下嫁蒙古各部落,其中嫁往科爾沁部的即有二十四人,佔了五分之一。從《清史稿》來統計,從清崇德年間到嘉慶年間,六朝共有十二位公主嫁往科爾沁部。

清代滿蒙之間的政治聯姻是一項民族統治的政策,下嫁的滿洲公主身負綏服、監督和羈縻蒙古王公的重要責任。在中國歷史上,匈奴、蒙古等北方草原遊牧民族從來都是難於被駕御和控制的,但是清朝統治者卻做到了這一點,實現了真正大一統的王朝統治,而滿蒙聯姻應該是其諸多有效手段中相當重要的一個。

公主和格格的丈夫稱為額駙,是滿語,即漢語的駙馬。固倫公主之夫為固倫額駙,和碩公主之夫為和碩額駙格格之夫依次為郡主額駙、縣主額駙、郡君額駙、縣君額駙、鄉君額駙。

直到今天,滿族人談起蒙古族,仍發自內心的有着幾分親切感,這種親切感是血溶於水的。

和親通常是古代一個國家或地區向另外一國家或地區示弱以求得和平的一種行為,通常是相對弱小的國家或地區用公主(或皇親國戚之女)嫁與強勢國家或地區的頭領或王子王孫的行為。

而同婚一般是勢均力敵的兩個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強強聯姻,或他們之間聯姻聯手對抗笫三方。

和親也叫和戎,合番。是中原王朝統治者和外國達成一種政治聯姻

不知道你這個是指通婚還是同婚,概念是不一樣的

通婚是結成姻親,不同國家,不同種族都可以通婚。

同婚就是同性戀,在很多國家也設立保護婚姻法,也屬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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