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法知識點

來源:魅力女性吧 4.58K
企業破產法知識點

    1、債務人發生破產原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2、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3、税務機關和社會保險機構只享有對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申請權,但不享有重整申請權。

    4、破產企業的職工作為債權人可以申請債務人企業破產或重整,職工提出破產申請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會議通過。

    5、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