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六项规定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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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六项规定具体解释

公安部六项规定内容具体如下:

1、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2、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3、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4、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5、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6、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戴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民警休假在家可以饮酒,但外出饮酒就要报备。《六项规定》看似在禁酒,实则是在保护民警的身心健康,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

对此,各级公安机关纪检、政工、督察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本单位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持续发力,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接着一环拧,特别是 “八小时之外”等重点环节,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做到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形成“不敢违”的氛围。

  一、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    

 二、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三、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公安机关宴请。 

  四、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 

   六、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另外,严禁着警服或者驾驶、乘坐警车到公共场合吃喝饮酒严禁携带警械、涉密文件资料、驾驶车辆时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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