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四大學派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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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四大學派特點

儒家儒家的創始人是孔子,其理論的核心是“仁”,而體現仁的制度或行爲的準則是“禮”。戰國中期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是孟子,孟子宣揚“仁政”,認爲“民貴君輕”,主張“法先王”。儒家的代表人物還有荀子,他讚揚富國強兵的制度或政策,尤其讚揚秦國。

墨家墨家學派創始人是墨子,他的主張和儒家是針鋒相對的。他主張“尚賢”,反對世卿世祿制度,要求打破舊的等級觀念主張“非攻”,要求有一個安定的政治局面,反對互相侵犯他提出“兼愛”的理論,對卑賤的人也要給予平等的地位,當然這在當時只能是一種幻想。

道家道家學派的創始人是老子,反映他思想的書爲《老子》,又名《道德經》。《老子》一書提出了禍福相依等樸素的辯證法觀點。老子主張“無爲而治”,倡導“小國寡民”的理想境界。

法家法家學派代表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早期代表人物有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後期法家韓非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理論集大成者。

韓非出身於韓國的貴族家庭,《韓非子》一書是他總結前期法家思想的成果。韓非提出了“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認爲“法”是根本,“術”是政治鬥爭的策略手段,“勢”是君王的地位和權力,只有將這三者結合起來,才能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韓非曾爲秦所用,他的學說也成爲秦代的官學,對秦始皇統一中國、鞏固政權起了積極作用。

先秦四大學派的法律思想相同點都是以人爲中心,強調人與人的關係,不同點,儒家提倡仁治,法家提倡法治,道家提倡德治,墨家提倡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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