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費記錄可以作爲證據嗎

來源:魅力女性吧 3.15W
日常消費記錄可以作爲證據嗎

可以作爲證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