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法與整體法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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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法與整體法的區別

整體法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是指把整個系統作為研究對象或者把系統的一部分作為研究對象,進行受力分析建立相關的物理方程進而求解。系統是指由兩個以上的物體(或是部分)組成的一個整體。兩者概念風馬牛不相及,但是又有密切聯繫。

整體法要求各部分加速度相同,然後當做整體忽略內力,但是當作系統(如系統牛頓第二定律)可以在成分運動狀態不相同的情況下使用,同樣忽略內力。

1.整體法把一組加速度相同的連接體作為整體看待,由於中的是合外力,連接體中的作用力是內力,在列式時不予考慮而簡化了受力情況。 2.隔離法把連接體中的某一部分從整體中隔離出來進行研究的方法,其它部分對其作用力變成外力,常在求連接體間的作用力時用隔離法。 希望我的回覆能對您有所幫助,記得給我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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