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區貨車限行規定

來源:魅力女性吧 1.95W
荊州市區貨車限行規定

為進一步保障中心城區道路安全暢通,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出行,城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城市配送物流車輛便利通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荊州市中心城區貨車通行管理規定調整如下:

一、禁限行車輛型別

重型貨車、中型貨車、輕型貨車、低速載貨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

二、禁限行區域、路段及通行規定

(一)外環區域

1、禁限行範圍:東起王家港路(不含),南起荊江大堤(含),西至九陽大道(不含)、荊州大道(高陽大道至復興大道,含),北至新318國道(不含)、復興大道輔道(西環路至荊州大道,含)。

通行規定:6時至22時禁止重型貨車、中型貨車(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除外)、低速載貨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三輪汽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通行。

2、禁行路段:復興大道主道、引江濟漢渠頂公路。

通行規定:復興大道主道全時段禁止重型貨車、中型貨車、低速載貨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三輪汽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通行引江濟漢渠頂公路全時段禁止重型貨車、中型貨車、低速載貨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

(二)內環區域

1、禁限行範圍:東起豉湖路(豉湖路至荊沙大道,含),南起荊江大道(不含),西至西環路(不含),北至荊沙大道(不含)、荊州大道(劉家臺路至復興大道,含)、復興大道輔道(不含)。

通行規定:全時段禁止中型(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除外)及以上貨車通行7時至9時、17時至19時高峰時段,禁止輕型及以上貨車通行。

2、禁行路段:北京路(豉湖路至東環路)、江津路(豉湖路至東環路)、紅星路(北京路至荊沙大道)、紅門路(北京路至荊沙大道)、江漢路(北京路至荊沙大道)、園林路(北京路至荊沙大道)、塔橋路(北京路至荊沙大道)、太嶽路(北京路至荊沙大道)、東環路(北京路至荊沙大道)。

通行規定:在執行內環區域禁限行通行規定的前提下,7時至20時禁止輕型(輕型廂式貨車除外)及以上貨車通行。

(三)古城區域

禁限行範圍:荊州區古城內(東門、新南門、西門、大北門、新北門、小北門圍合區域)。

通行規定:全時段禁止貨車通行。

三、輕型封閉式貨車、輕型新能源載貨汽車、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車)、微型貨車、軍警貨車、消防車、應急搶險車不受本通告限制。

四、因城市居民生活、市政建設、工業生產、應急搶險、工程救援、垃圾運送、物流配送等生產、生活需要,進入禁限行管理區域的,需在“交管12123”APP及網際網路“公安部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申領電子通行碼後,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五、過境貨車請繞行滬渝高速、二廣高速、318國道、207國道(荊門交界至318國道)。

六、未達到國Ⅳ排放標準限值的柴油貨車全時段禁止進入中心城區禁限行區域和禁行路段通行。

七、大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期間,貨車通行按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執行臨時管控措施。

八、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市交通運輸部門、市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分別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九、我市之前公佈的有關市區道路貨車禁限行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執行。

十、本通告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