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微分的四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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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微分於某點存在的充分條件 函數在該點的某鄰域內存在所有偏導數且所有偏導數於此點連續。
全微分於某點存在的必要條件 該點處所有方向導數存在(還有函數於該點連續等一堆顯然的推論)。
全微分於某點存在的充要條件 對於二元函數事實上就是其幾何意義 用的不多 只是加深理解的作用。
還有一個充要關係 即線性微分式dz=M(x,y)dx+N(x,y)dy是全微分的充要條件為 M對x的偏導數=N對y的偏導數 這個關係似乎也曾被稱為全微分條件 現在一般叫倒易關係或者Euler倒易關係。
全微分的四個條件
全微分存在的充要條件:如果函數z=f(x,y)在點(x,y)可微,那麼該函數在該點的偏導數必定存在。
如果函數z=f(x, y) 在(x, y)處的全增量。
Δz=f(x+Δx,y+Δy)-f(x,y)。
可以表示為:
Δz=AΔx+BΔy+o(ρ)
其中A、B不依賴於Δx, Δy,僅與x,y有關,ρ趨近於0(ρ=√[(Δx)2+(Δy)2]),此時稱函數z=f(x, y)在點(x,y)處可微分,AΔx+BΔy稱為函數z=f(x, y)在點(x, y)處的全微分。
擴展資料
判別可微方法:
(1)若f (x,y)在點(x0, y0)不連續,或偏導不存在,則必不可微
(2)若f (x,y)在點(x0, y0)的鄰域內偏導存在且連續必可微
(3)若函數z=f(x,y)在點p0(x0,y0)處的偏導數f′x,f′y連續,則函數f在點p0處可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