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與發佈的區別

來源:魅力女性吧 2.09W
發行與發佈的區別

1、概念上的區別。發佈,也稱公開作品,指作者對其尚未發表的作品享有決定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是著作權法中規定的著作權中的一項權利。

發行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許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贈與和散發等方式發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複製品的權利。我國著作權法便是採納了發行權的狹義概念。

2、發行次數區別。發佈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發表,應當是首次向社會公開,如果作品已經出版或者將作品展覽過,説明作者已經行使過發表權了。而發行可以行使多次,並且不僅僅為作者享有。

3、繼承區別。發佈通常不能轉移。發表權屬於著作人身權,具有專屬於作者的性質,不能轉讓和繼承。中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規定,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後50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發行則沒有繼承的説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