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責任和責任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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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責任和責任制的區別

區別是,主體責任是擔當負責單位主要業務,事務的領導責任。責任制是關於層層分解,分別擔當履行的工作責任制度。主體責任由領導履行單位主要責任的一把手擔當。

責任制是用制度規定層層落實眾人承擔的責任制度,也就是責任制度化的規定。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堅定不移地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地按照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位。

責任”的定義是“分內應做的事。主體責任”就是主要責任!

責任制指各項工作由專人負責,並明確責任範圍的管理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決不能靠其他活動順帶“搞一下”、“結合一下”,決不能“頭重腳輕根底淺”、靠花架子走走過場。

鐵的紀律才有鐵的隊伍,鐵的隊伍才能攻堅克難,才能真正為人民服務。一支隊伍想要有鐵的紀律,各級“主體”必須扛起“主體責任”,堅守自己的戰鬥位置,以上率下,以服眾心。

落實主體責任,關鍵是要把黨的領導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要強化黨建的主業意識,牢固樹立不管黨治黨就是嚴重失職的觀念,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切實明確管黨治黨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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