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唯實論和唯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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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唯實論和唯名論

唯名論(Nominalism)與唯實論(Realism),通常是指西方在公元十一、二世紀「共相問題」(TheProblemofUniversal)的兩支對諍學説dao。但是,在西方哲學史上,這兩個名詞使用得相當鬆泛,譬如:當它們用來指稱十七世紀的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或者二十世紀的邏輯實證論與士林哲學時,意涵就有不同。然而,不容否認的是,無論是何種形態的唯名論或唯實論,在基本立場上,它們仍有許多相似之處,而且很明顯地是繼十一、二世紀的唯名與唯實之爭發展出來的。

共相問題,也就提普遍概念是否具有客觀實在性的問題,或者,抽象觀念與感覺個物的關係系究竟如何的問題。它的發生背景極為複雜,最早可溯源到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對理型的主張,但直接的導火線則是緣于波斐立在Isagoge,即「亞里士多德範疇論之導言」一書裏,提出了有關「類」與「種」的本質問題,諸如:它們是存在於吾人心靈中,抑或事物之中它們與感覺經驗的內容分離存在,抑或存在於感覺內容裏-卻未加以解決所致。

柏拉圖的理型説認為感官所對的經驗世界流變無常,只有理念才是真實無妄的,而一切經驗中的個別物,均因分享了理念的真實才能以不完全的方式存在。但是,柏拉圖的這種主張,明顯地與常識相悖。因此,亞里士多德修正師説,認為經驗中的個別事物才是真實的,吾人心中的共相是理智抽象的產品,雖然具有知識上的客觀性,卻以個體事物為基礎,不能離個體事物獨立存在。結果,柏拉圖的學説成為中世紀唯實論的濫觴,而亞里士多德「共相不離個物」的主張,則鼓舞了唯名論的立場。當波其武(Boethius,四八○~五二五)將波斐立之Isagoge譯介為拉丁文,在初期士林哲學專務邏輯學的探討風氣下,終於演為兩種極端對立的學説,聚訟不決,相持不下,一直到今天,仍然成為許多哲學家主要關懷的問題之一。

唯實論,在共相之爭的階段中,由於受到教會立場的支持,較佔優勢。嚴格論之,它應區分為過激的實在論(ExaggeratedRealism)與温和的實在論(ModerateRealism)兩種,前者與唯名論對立,而後者則是批判唯名與唯實之爭的調和立場。過激的實在論,以安瑟倫為代表,主張種與類能獨立存在,具有比個體更高的實在性,是天主創造萬有的模型,而為人類心靈所能認知者。由於這種主張屢受唯名論攻擊,後經阿貝拉(Abelard,公元一○七九~一一四二年)批判修正,認為共相乃人類理智經抽象作用才從個體中把握到的本質,雖然並非主觀虛構,但卻以個別具體的事物為基礎,同時也不能窮盡個別實體的全部內涵。阿貝拉這種主張較符亞里士多德原義,後為多瑪斯繼承,成為士林哲學知識論的基本立場,一直秉持到今日的新士林哲學中。

唯理論承認理性認識的可靠性,否認理性認識依賴於感性經驗。分為唯物主義的唯理論和唯心主義的唯理論。唯物主義的唯理論以斯賓諾莎為代表。他承認規律是客觀的,主張只有理性才能把握規律,認識的對象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唯物主義的唯理論在承認認識對象即自然界的客觀性這一點上是唯物主義的,在反對信仰高於知識的宗教觀念的鬥爭中起過進步作用,但它片面誇大理性的作用,所以是形而上學的,在認識論的全體上是錯誤的,並且實際上會導致把理性看作是主觀自生的東西,對唯心主義讓步。

經驗論又譯“經驗主義”。它是“唯理論”的對稱。認識論的一種學説。認為感性經驗是知識的唯一源泉,主張一切知識都通過經驗而獲得,並在經驗中得到證明。有唯物主義的經驗論和唯心主義的經驗論。英國哲學家洛克(1632—1704)是唯物主義經驗論體系的代表。他批判天賦觀念説,認為“我們的一切知識都是建立在經驗之上的,而且歸根結底是來源於經驗”的。主張經驗按照其來源可分為外部經驗和內部經驗兩類,前者即感覺,後者指反省。唯物主義的經驗論在其對感性經驗作唯物主義的説明這一點上是正確的,在反對中世紀經院哲學的鬥爭中也起過積極的作用,但它片面誇大感性經驗的作用,不懂得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能動的飛躍,所以是形而上學的,在認識論的全體上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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