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電梯驗收規範及驗收標準
4、1 電梯的工作條件應符合GB/T 10058-2009中3.2的要求。
4、2 提交驗收的電梯應具備完整的資料和文件。
4、2.1 製造企業應提供的資料和文件
a) 整機產品出廠合格證
b) 整機型式試驗合格證書複印件
c) 安全部件(包括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緩衝器、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和含有電子元件的安全電路)型式試驗合格證書複印件,限速器與漸進式安全鉗調試證書複印件
d) 曳引機、控制櫃、懸掛繩端接裝置(即繩頭組合)、導軌、層門耐火性能(如果需要)和玻璃門或玻璃轎壁(如果需要)等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合格證書複印件
e) 井道、機器設備區間(含機房)和滑輪聞佈置圖
f) 安裝説明書
g) 主要部件現場安裝示意圖
h) 動力電路和安全迴路電氣原理圖及電氣接線圖
i) 使用維護説明書(含緊急救援操作説明)
4、2.2 安裝企業應提供的資料和文件
a) 企業驗收檢驗報告(含安裝過程自檢記錄)
b) 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與處理報告(如有)
c) 由電梯購貨方與製造企業雙方同意的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如有)。
4、3 安裝完畢的電梯設備及其機器設備區間、滑輪間、井道、候梯廳應清理乾淨機器設備區間和滑輪間的門窗應防風雨,其通道門的外側應設有包括下列簡短字句的須知“電梯機器設備——危險 未經許可人員禁止人內”。對於活板門,應設有永久性的須知,提醒活板門的使用人員:“謹防墜落——重新關好活板門”。
通向機器設備區間和滑輪間的通道應暢通、安全,底坑應無雜物與積水,機器設備區間、滑輪間、井道與底坑均不應有與電梯無關的其他設備。
4、4 提交驗收的電梯應能正常運行,各安全設施和安全保護功能正確有效。
4、5 電梯驗收人員應熟悉所驗收的電梯產品及本標準規定的檢驗內容、方法和要求。
4、6 驗收用檢驗器具應符合GB/T 10059-2009中3.3的要求。
4、7 電梯供電電源的接地應符合GB 16895.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