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證明後面還能寫東西嗎
來源:魅力女性吧 3.06W
首先要很清楚的説,特此證明後面能寫東西。
一個完整的證明構成下面幾個要件:
1、標題
在第一行中間冠以“證明”或“證明信”字樣,或寫明“關於×××同志同學××情況或問題的證明”。
2、稱呼
另起一行頂格寫上需要此證明的單位名稱,之後加冒號。
3、正文
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明事項的全部事實,寫完所證明之事項後,另起一行空兩格寫“特此證明”。
4、署名,日期
(也就是特此證明後面要寫的東西)
在正文右下方署上證明單位或個人名稱或姓名,寫上證明的日期,並由證明單位或證明人蓋公章或私章,簽名,才能生效。
特此證明後面還能寫東西。特此證明一般寫於證明材料的結尾處,是對於前述所證明的事項的總結,但對於出證明的單位來説,出了這一證明還可以提點自己的希望,寫在特此證明的後面。
如證明某人父親雖有點歷史問題,但問題不大後,可寫本單位認為其父問題不應影響子女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