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低保醫保報銷比例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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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低保醫保報銷比例為多少

低保户住院報銷比例最高為60%,針對低保户、五保老人、優撫對象等困難羣眾,因生病入院治療的醫藥費,除去自費部分,經新農合或者城鎮醫保報銷後所剩部分,可以再次報銷65%,封頂線為3.5萬元。患者所承擔的醫藥費就是經兩次報銷後所剩費用加上自費部分費用。

如果自己生活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是可以申請低保的。低保户如果要住院治療的,如果有醫療保險的,可以和普通人一樣,申請醫療報銷。

低保的醫保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普通醫保是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話,報銷比例是一樣的。

但是——同樣是居保,低保對象在惠民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100元。而且辦理居保登記時,不用交費。

居民醫療保險與職工醫療保險的費用劃分範圍是一樣的,分為自費、甲類、乙類等,自費的當然不報銷,乙類費用在住院時,先自付10%。

比照武漢的居保政策——

居保門診,沒有像職保那樣的個人賬户,在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在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在100元(含)以內的,居民醫保基金支付30%,個人支付70%

100元以上的由個人自理。換句話説,居保年度門診最多報銷30元錢,如第一次發生基本醫療費用60元,統籌支付18元,第二次發生基本醫療費用80元,也只能統籌支付12元。

另外,居保門診重症——參保居民在門診進行惡性腫瘤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透析和腎移植術後抗排異等10種重症疾病治療,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按50%予以補助。

武漢的居保住院,在起付標準以上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醫保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別為:在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比例為80%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比例為65%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比例為50%。

起付標準——是指醫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規定應由個人先負擔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才能由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療機構200元,二級醫療機構400元,三級醫療機構800元。

低保對象在惠民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100元。

無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在惠民醫院住院不設起付標準。

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兩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減半。

武漢居民醫保可以報銷住院醫藥費約百分之七十,低保只是困難羣眾的生活補助,如果是大病,社區社保幹部出於人道主義,多少會慰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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