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有什麼制度

來源:魅力女性吧 5.17K
西周有什麼制度

西周時間的主要制度包含三個方面:宗法制度、分封制度和禮樂制度。

宗法制度:是中國古代社會存在的一種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家庭組織和國家制度相結合,以保證血緣貴族世襲統治的政治形式。在西周初年形成,宗法制度是和分封制度相配合的,周公鑑於夏商兩代王位繼承不善的歷史教訓,為使周朝免於王位繼承紛爭導致的內部混亂制定了嚴格的嫡長子繼承製。

西周時期宗法制度的第一個特點就是強調等級,大宗有嫡長子一脈相承,代表了宗族祖先的延續和其權威的傳承。小宗對大宗的服從,也是對國家政治權威的服從。

西周宗法制度的第二個特點就是強調血緣相親,通過維護各級同姓貴族的利益來團結整個宗族的力量。也是通過強調血緣關係,以期達到對天下萬邦加強統治的目的。

西周對於宗法制度從宗族血緣關係上保障了各級貴族的政治地位不受下級貴族的僭越,並構成從周天子以至於諸侯、卿大夫、士之間法定不逸的等級制度。宗法制度作為社會政治制度在春秋之後就不復存在。但根據宗法原則形成的倫理道德規範,並未消失。孔子之後的儒者,將宗法思想重新調整,成為社會的重要道德規範。

西周時期,我國早期國家進入了成熟階段.周王室自建國後就通過"新封"與"褒封"等形式封建諸侯以拱衞疆土,設置卿事察,太史寮來完善官僚制度,採取旨在鞏固王室的政治,經濟,軍事地位等措施加強對轄區的管理.這些政治制度的推行成為中央集權國家建立的先聲。

沒有西周的分封制,就不會有後來 的中央集權郡縣制。

禮樂制度在中國古代一直長期存在,旨在維護宗法血緣和宗法等級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則和言行規範的總陳。周公在總結“夏禮”、“商禮”的基礎上,對禮制進行了相應的改革,通過“制禮作樂”完善了古禮,讓其更好的成為西周宗法制度的載體。在西周時期,維持社會的和諧,保證國家機器和社會秩序正常運行的主要規範,是禮的規範和精神。周禮的制度奠定了中國古代禮儀制度的基礎,讓後代國家都將禮作為立國之本。

(1)分封制:

內容:西周時,武王將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貴族,讓他們建立諸侯國,鞏固周王朝的統治。諸侯有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周王是全國最高統治者,自稱天子,諸侯是周王的臣屬,必須服從於周王的命令。

作用:分封制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擴大了統治區域。但是到西周後期,由於諸侯勢力壯大,王權衰落,分封受到破壞,導致出現春秋戰國分裂混戰的局面。 (2)宗法制:用父系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維繫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制度。最大特點是嫡長子繼承製。即嫡長子(大宗)繼承父親的宗主地位,庶子(小宗)進行分封。嫡長子與分封下去的眾子在親緣上是兄弟關係,在政治上又是君臣關係。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為表裏。宗法制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也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西周有分封制、宗法制度、井田制等制度。

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是中國歷史上繼商朝之後的第三個世襲奴隸制王朝,統治範圍包括今黃河、長江流域和東北、華北的大部,它的締造者周武王姬發以及其後歷代西周統治者,進行國家制度的頂層設計,在政治制度、社會制度、經濟制度和文化制度方面,創建和完善了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和禮樂制,加強了西周國家的統治,對後世影響深遠。

熱門標籤